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
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
云南鑫 (略) :
你公司报批的《云南鑫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3-*-04-05-*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丘北县下寨村委会上寨村小组五龟河丫口厂房199号,为新建项目,建设2条生产线,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5万元,占总投资的3.2%。
《云南鑫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专家评审,经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建设项目环评行政审查审批领导小组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所述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废气污染管理。施工期建设材料应用篷布覆盖,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原料堆场、半成品车间、成品车间为密闭式(仅留进出口)彩钢瓦厂房,物料堆场设置于封闭式厂房内,上料机、输送过程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物料输送环节输送皮带均应封闭。粉碎、制粒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个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即颗粒物浓度≤120mg/m3、速率≤3.5kg/h)。
(二)加强项目废水管理。项目初期雨水经5m3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城区污水管网。
(三)加强项目噪声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震动小设备,应对强噪声设备、支架下面安装橡胶减震设施,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以减少风管振动,降低噪声;在传输设备的旋转和传动部分以及接近地面的连轴节、传动轴、皮带轮等部位安装防护装置。
(四)加强项目固废管理。施工期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自行送至下寨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设置1个5㎡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矿物油,废矿物油经分类收集后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容器应设警示标识,并做好台账记录。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三、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运行,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严格落实项目建设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和后评价工作
《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批准的《报告表》情形的,你单位应当组织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按规定报备。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重新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五、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
在实际排污之前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请丘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监管及日常监督检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2023年9月4日
云南鑫 (略) :
你公司报批的《云南鑫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3-*-04-05-*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丘北县下寨村委会上寨村小组五龟河丫口厂房199号,为新建项目,建设2条生产线,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5万元,占总投资的3.2%。
《云南鑫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专家评审,经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建设项目环评行政审查审批领导小组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所述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废气污染管理。施工期建设材料应用篷布覆盖,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原料堆场、半成品车间、成品车间为密闭式(仅留进出口)彩钢瓦厂房,物料堆场设置于封闭式厂房内,上料机、输送过程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物料输送环节输送皮带均应封闭。粉碎、制粒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个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即颗粒物浓度≤120mg/m3、速率≤3.5kg/h)。
(二)加强项目废水管理。项目初期雨水经5m3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城区污水管网。
(三)加强项目噪声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震动小设备,应对强噪声设备、支架下面安装橡胶减震设施,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以减少风管振动,降低噪声;在传输设备的旋转和传动部分以及接近地面的连轴节、传动轴、皮带轮等部位安装防护装置。
(四)加强项目固废管理。施工期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自行送至下寨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设置1个5㎡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矿物油,废矿物油经分类收集后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容器应设警示标识,并做好台账记录。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三、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运行,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严格落实项目建设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和后评价工作
《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批准的《报告表》情形的,你单位应当组织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按规定报备。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重新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五、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
在实际排污之前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请丘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监管及日常监督检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2023年9月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