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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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

建设地点: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西太阳沙阳光岛;

建设单位:江苏国 (略) ;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师大环 (略) ;

项目概况:在江苏国信如东LNG接收站现有*域厂区预留用地建设1座20万立方米的LNG储罐及配套设施;在西太阳沙阳光岛(人工岛)北侧海域新建1座LNG专用卸船码头及配套设施(15万吨级码头)。项目建成后,全接收站LNG年周转能力可达600万吨/年(气化外输能力520万吨/年,包括液体装车能力80万吨/年)。

拟建LNG专用卸船码头运营船型主力船型为17~18万m3LNG船舶,最大船型为26.6×104m3LNG船舶,泊位长度410m(即利用岸线长度410m),码头工作平台1750m2,栈桥2191m。因码头前沿天然高程无法满足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须进行局部疏浚,疏浚量为65万立方米,拟外抛至江苏如东临时性海洋倾倒区。项目进出港航道依托区域现有烂沙洋北航道(15万吨级)。项目利用现有LNG接收站工程配套公辅设施并进行改扩建,包括增加气化输送设备、增加海水泵、改建火炬系统(由现有1座130t/h地面火炬方案,改建为1座双筒190t/h地面火炬)等。

根据《报告书》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等,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同行业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对槽车装车区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并设置食堂隔油池。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BOG处理系统控制、回收LNG蒸发气;SCV气化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密闭装卸工艺、码头卸料臂吹扫、使用安全阀减少放空等措施控制天然气无组织排放。SCV气化器燃烧废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燃烧装置排放限值要求,接收站边界和站内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18〕168号)要求。

(四)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机修油污水、冲洗水、初期雨水统一收集送入含油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分析化验废水一并排至阳光岛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船舶含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按海事部门要求收集处理。接收站废水排放执行阳光岛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接收站冷排水执行《海水冷却水排放要求》(GB/T39361-2020)。船舶水污染物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中的相关要求。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六)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港池疏浚泥沙、维护性疏浚泥沙由装驳船运输至已公告启用的江苏如东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倾倒。*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海水取水泵房过滤物和化粪池污泥收集交环卫部门,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危险废物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七)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危废暂存库和柴油储罐区等为重点防渗区,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废水收集管道材质选用PE管线,污水管道埋地敷设。

(八)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严格执行港口施工秩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加强海水悬浮物监测、禁止向港池和海域倾倒废弃物等措施控制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营运期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取水口设置滤网、拦污栅等卷吸效应减缓措施,控制和减缓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按照《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的工作意见(试行)》(通环办〔2023〕128号)及《报告书》要求,落实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等保护措施。

(九)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十)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废水排污口处应设置配备污水流量计和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在海水排放渠末端设置余氯、温度、流量在线分析仪。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34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项目名称: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

建设地点: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西太阳沙阳光岛;

建设单位:江苏国 (略) ;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师大环 (略) ;

项目概况:在江苏国信如东LNG接收站现有*域厂区预留用地建设1座20万立方米的LNG储罐及配套设施;在西太阳沙阳光岛(人工岛)北侧海域新建1座LNG专用卸船码头及配套设施(15万吨级码头)。项目建成后,全接收站LNG年周转能力可达600万吨/年(气化外输能力520万吨/年,包括液体装车能力80万吨/年)。

拟建LNG专用卸船码头运营船型主力船型为17~18万m3LNG船舶,最大船型为26.6×104m3LNG船舶,泊位长度410m(即利用岸线长度410m),码头工作平台1750m2,栈桥2191m。因码头前沿天然高程无法满足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须进行局部疏浚,疏浚量为65万立方米,拟外抛至江苏如东临时性海洋倾倒区。项目进出港航道依托区域现有烂沙洋北航道(15万吨级)。项目利用现有LNG接收站工程配套公辅设施并进行改扩建,包括增加气化输送设备、增加海水泵、改建火炬系统(由现有1座130t/h地面火炬方案,改建为1座双筒190t/h地面火炬)等。

根据《报告书》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等,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同行业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对槽车装车区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并设置食堂隔油池。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BOG处理系统控制、回收LNG蒸发气;SCV气化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密闭装卸工艺、码头卸料臂吹扫、使用安全阀减少放空等措施控制天然气无组织排放。SCV气化器燃烧废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燃烧装置排放限值要求,接收站边界和站内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18〕168号)要求。

(四)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机修油污水、冲洗水、初期雨水统一收集送入含油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分析化验废水一并排至阳光岛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船舶含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按海事部门要求收集处理。接收站废水排放执行阳光岛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接收站冷排水执行《海水冷却水排放要求》(GB/T39361-2020)。船舶水污染物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中的相关要求。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六)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港池疏浚泥沙、维护性疏浚泥沙由装驳船运输至已公告启用的江苏如东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倾倒。*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海水取水泵房过滤物和化粪池污泥收集交环卫部门,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危险废物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七)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危废暂存库和柴油储罐区等为重点防渗区,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废水收集管道材质选用PE管线,污水管道埋地敷设。

(八)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严格执行港口施工秩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加强海水悬浮物监测、禁止向港池和海域倾倒废弃物等措施控制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营运期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取水口设置滤网、拦污栅等卷吸效应减缓措施,控制和减缓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按照《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的工作意见(试行)》(通环办〔2023〕128号)及《报告书》要求,落实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等保护措施。

(九)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十)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废水排污口处应设置配备污水流量计和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在海水排放渠末端设置余氯、温度、流量在线分析仪。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34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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