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500吨烘干机中央补助改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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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500吨烘干机中央补助改燃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3日我局拟对中央储备 (略) 500吨烘干机中央补助改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中央储备 (略) 500吨烘干机中央补助改燃项目

(略) 龙潭区金珠镇九座村

中央储备 (略)

吉林 (略)

本项目改建一条烘干湿玉米、水稻生产线,产能为年产干玉米7万吨、水稻3万吨。本项目工程主要包括改建1台烘干塔(生产能力为500t/d)、一台12t/h燃生物质热风炉及相关环保设施。其他依托现有。本项目生产用热由改建热风炉供给,生活供暖依托现有1t/h燃气锅炉。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200天,每天2班,24小时工作制。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400m2。项目总投资4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新建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管网由金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车厢及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加盖苫布,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金属垃圾回收利用。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2、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排入管网由金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无生产废水。

3、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烟气、筛分粉尘及轻质飞扬物、烘干塔排潮口粉尘、装卸粉尘以及除杂粉尘。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采用低氮燃烧方式,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除杂粉尘经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塔排潮口设废气通道、集尘仓及抑尘网;装运过程采用封闭传送带;卸料区设围挡,降低卸粮高度,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筛分机密闭处理,筛分下泄口设围挡,定期清理;采用密闭型车辆运输、加盖苫布。加强管理,确保热风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的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表4标准要求,氮氧化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除尘器收集尘、生物质热风炉炉灰、滚筒筛及烘干塔收集的粉尘装袋(带内衬)暂存于锅炉房,统一外售。除杂工序杂质、筛分杂质及废布袋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废气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3日我局拟对中央储备 (略) 500吨烘干机中央补助改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中央储备 (略) 500吨烘干机中央补助改燃项目

(略) 龙潭区金珠镇九座村

中央储备 (略)

吉林 (略)

本项目改建一条烘干湿玉米、水稻生产线,产能为年产干玉米7万吨、水稻3万吨。本项目工程主要包括改建1台烘干塔(生产能力为500t/d)、一台12t/h燃生物质热风炉及相关环保设施。其他依托现有。本项目生产用热由改建热风炉供给,生活供暖依托现有1t/h燃气锅炉。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200天,每天2班,24小时工作制。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400m2。项目总投资4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新建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管网由金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车厢及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加盖苫布,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金属垃圾回收利用。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2、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排入管网由金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无生产废水。

3、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烟气、筛分粉尘及轻质飞扬物、烘干塔排潮口粉尘、装卸粉尘以及除杂粉尘。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采用低氮燃烧方式,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除杂粉尘经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塔排潮口设废气通道、集尘仓及抑尘网;装运过程采用封闭传送带;卸料区设围挡,降低卸粮高度,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筛分机密闭处理,筛分下泄口设围挡,定期清理;采用密闭型车辆运输、加盖苫布。加强管理,确保热风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的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表4标准要求,氮氧化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除尘器收集尘、生物质热风炉炉灰、滚筒筛及烘干塔收集的粉尘装袋(带内衬)暂存于锅炉房,统一外售。除杂工序杂质、筛分杂质及废布袋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废气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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