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关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4日生态环境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
传 真:0513-*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福融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功能薄膜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号 | 2023.8.30 |
关于《福融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功能薄膜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号 | 2023.8.30 |
关于《南通德 (略) 德聚华东区域销售总部及高端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号 | 2023.9.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关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4日生态环境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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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福融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功能薄膜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号 | 2023.8.30 |
关于《福融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功能薄膜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号 | 2023.8.30 |
关于《南通德 (略) 德聚华东区域销售总部及高端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号 | 202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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