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爱贝硅胶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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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爱贝硅胶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网上公示

(略) (略) (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9月12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略) 石排镇田寮东桥一路11号3号楼303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为:北纬23°6′20.743″,东经113°57′16.979″)。项目扩建后总投资110万元,占地面积1972m2,建筑面积1972m2,主要从事实体娃娃、倒模的生产,年生产实体娃娃4275个、倒模120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4月, (略) (略) (略) 华威环保科技编制了《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2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2〕12905号。项目于2023年01月01日开工建设,于2023年05月23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已配套完成,于2023年5月24日进行了《 (略) (略)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变更(有效期至2028年5月23日),登记编号为*MA4WDJCG3J002Y,于2023年5月24日进入试运行,试运行6个月,同时启动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建设及调试过程中未收到周边环境投诉和环境违法行为。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 (略) (略) (扩建)项目关于大气污染物、噪声、水污染物、固体废物配套的环保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落实情况

(一)废水

雨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污水管网。

水喷淋装置用水:项目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冷却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 (略) 政污水管道。

(二)废气

搅拌工序:项目边角料、次品不作回用,同时TEP塑胶粒粒径较大,故仅在色粉投加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该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小,企业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熔融、保温、注模、修边工序:项目在熔融、保温、注模、修边过程中需要对塑胶粒原料加热成熔融状态,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企业将熔融、保温、注模、修边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非*烷总烃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处理后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厂界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打磨、机加工工序:项目使用打磨机对外购金属原模进行打磨和使用角磨机、钻孔机对倒模进行打磨、钻孔等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企业设置收集装置对打磨、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处理后的粉尘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刷胶、建模工序:项目在刷胶、建模工序使用环氧树脂胶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企业拟将刷胶、建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VOCs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处理后的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厂区内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的要求。

臭气浓度:项目生产过程中由于塑胶原料、环氧树脂胶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由于项目原料在储存过程中均使用包装袋和容器罐密封包装,生产过程中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故挥发产生的恶臭较少,经集气装置收集后与有机废气一同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经对应降噪设施处理后;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后已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一 (略) 回收处理;已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暂存处地面均已做防腐防渗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五)其他环保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已按相关要求设置废水、废气排放口,无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3.其他设施

项目为扩建项目,已落实了《 (略) (略) (扩建)项目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综上所述,项目验收范围内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到位,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工程建设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意见;现有环保设施能符合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处置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四、环境保护措施调试结果

根据广东 (略) 对本项目进行废气、废水、噪声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废水、噪声验收监测数据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详见监测报告:DQ-*)。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2、根据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项目运营期间的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处理。

六、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详实,内容较完善,验收结论明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一)完善组织机构及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

(二)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决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

(三)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项目验收组成员名单见附表。



(略) (略)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 验收报告- (略) (略) (扩建).doc 16.6 MB , 下载次数4
附件2: 验收意见-- (略) (略) (扩建).doc 40.0 KB , 下载次数2
附件3: 爱贝硅胶制品(扩建)DQ-*.pdf 17.1 MB , 下载次数2
附件4: 验收其他说明-- (略) (略) (扩建).doc 42.0 KB , 下载次数2
, (略) ,东莞

(略) (略) (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9月12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略) 石排镇田寮东桥一路11号3号楼303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为:北纬23°6′20.743″,东经113°57′16.979″)。项目扩建后总投资110万元,占地面积1972m2,建筑面积1972m2,主要从事实体娃娃、倒模的生产,年生产实体娃娃4275个、倒模120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4月, (略) (略) (略) 华威环保科技编制了《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2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2〕12905号。项目于2023年01月01日开工建设,于2023年05月23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已配套完成,于2023年5月24日进行了《 (略) (略)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变更(有效期至2028年5月23日),登记编号为*MA4WDJCG3J002Y,于2023年5月24日进入试运行,试运行6个月,同时启动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建设及调试过程中未收到周边环境投诉和环境违法行为。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 (略) (略) (扩建)项目关于大气污染物、噪声、水污染物、固体废物配套的环保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落实情况

(一)废水

雨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污水管网。

水喷淋装置用水:项目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冷却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 (略) 政污水管道。

(二)废气

搅拌工序:项目边角料、次品不作回用,同时TEP塑胶粒粒径较大,故仅在色粉投加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该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小,企业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熔融、保温、注模、修边工序:项目在熔融、保温、注模、修边过程中需要对塑胶粒原料加热成熔融状态,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企业将熔融、保温、注模、修边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非*烷总烃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处理后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厂界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打磨、机加工工序:项目使用打磨机对外购金属原模进行打磨和使用角磨机、钻孔机对倒模进行打磨、钻孔等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企业设置收集装置对打磨、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处理后的粉尘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刷胶、建模工序:项目在刷胶、建模工序使用环氧树脂胶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企业拟将刷胶、建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VOCs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处理后的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厂区内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的要求。

臭气浓度:项目生产过程中由于塑胶原料、环氧树脂胶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由于项目原料在储存过程中均使用包装袋和容器罐密封包装,生产过程中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故挥发产生的恶臭较少,经集气装置收集后与有机废气一同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经对应降噪设施处理后;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后已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一 (略) 回收处理;已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暂存处地面均已做防腐防渗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五)其他环保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已按相关要求设置废水、废气排放口,无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3.其他设施

项目为扩建项目,已落实了《 (略) (略) (扩建)项目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综上所述,项目验收范围内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到位,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工程建设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意见;现有环保设施能符合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处置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四、环境保护措施调试结果

根据广东 (略) 对本项目进行废气、废水、噪声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废水、噪声验收监测数据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详见监测报告:DQ-*)。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2、根据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项目运营期间的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处理。

六、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详实,内容较完善,验收结论明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一)完善组织机构及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

(二)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决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

(三)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项目验收组成员名单见附表。



(略) (略)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 验收报告- (略) (略) (扩建).doc 16.6 MB , 下载次数4
附件2: 验收意见-- (略) (略) (扩建).doc 40.0 KB , 下载次数2
附件3: 爱贝硅胶制品(扩建)DQ-*.pdf 17.1 MB , 下载次数2
附件4: 验收其他说明-- (略) (略) (扩建).doc 42.0 KB , 下载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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