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味全达食品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米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安徽味全达食品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米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安 (略) 年产两万吨米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项目合法性审查,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你单位拟投资26000万元建设年产两万吨米制品项目,位于池河镇东部产业园厂房(力澳对面)。建设内容:新建米制品产线,鸡粉、牛肉粉产线,果蔬粉产线形成年产1.97万吨米制品、0.03万吨肉类粉及果蔬粉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经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代码:2205-*-04-05-*。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指标、环境监测计划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
1.落实《报告表》中污水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处理;施工场地的雨水及冲洗废水设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使用。
2.落实《报告表》中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和扬尘治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方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要求。
4.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加强管理,以减少固体废弃物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报告表》中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原料清洗浸泡废水、软水制备废水、保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废水、喷淋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隔油池+气浮+沉淀池+A/O生化,处理规模:200m3/d)处理,上述废水处理后一起排入池河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池河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项目废水在未接入管网前不得投运。
2.落实《报告表》中废气治理措施。米制品生产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产品卸料、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低温等离子+喷淋塔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硫化氢、氨气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中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锅炉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关 (略) 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19〕19号)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设施,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
项目以2#生产车间边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规 (略) 、学校等敏感建筑。
3.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底座、降噪等措施,临近G328国道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表》中固废治理措施。项目应规范设置5m2危废库一座,危废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置。
5.落实《报告表》中地下水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设施、应急事故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6.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规范设置1座108m3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件。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请定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项目环境管理。
2023年9月11日
????抄送:池河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安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安 (略) 年产两万吨米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项目合法性审查,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你单位拟投资26000万元建设年产两万吨米制品项目,位于池河镇东部产业园厂房(力澳对面)。建设内容:新建米制品产线,鸡粉、牛肉粉产线,果蔬粉产线形成年产1.97万吨米制品、0.03万吨肉类粉及果蔬粉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经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代码:2205-*-04-05-*。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指标、环境监测计划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
1.落实《报告表》中污水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处理;施工场地的雨水及冲洗废水设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使用。
2.落实《报告表》中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和扬尘治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方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要求。
4.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加强管理,以减少固体废弃物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报告表》中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原料清洗浸泡废水、软水制备废水、保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废水、喷淋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隔油池+气浮+沉淀池+A/O生化,处理规模:200m3/d)处理,上述废水处理后一起排入池河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池河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项目废水在未接入管网前不得投运。
2.落实《报告表》中废气治理措施。米制品生产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产品卸料、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低温等离子+喷淋塔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硫化氢、氨气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中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锅炉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关 (略) 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19〕19号)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设施,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
项目以2#生产车间边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规 (略) 、学校等敏感建筑。
3.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底座、降噪等措施,临近G328国道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表》中固废治理措施。项目应规范设置5m2危废库一座,危废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置。
5.落实《报告表》中地下水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设施、应急事故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6.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规范设置1座108m3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件。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请定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项目环境管理。
2023年9月11日
????抄送:池河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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