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66号地中学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河西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66号地中学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西区洞庭路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 (略) 更新一期项目66号地 中学项目 | 天津 (略) (略) | (略) 河西区国盛道与长湖路交口东北角 | 天津创 (略) | 天津 (略) (略) 拟投资13000万元,建设“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 (略) 更新一期项目66号地中学”(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 (略) 河西区国盛道与长湖路交口东北角,占地面积29664㎡,总建筑面积27100㎡,校区东侧为柳瑞路,南至国盛道,西至长湖路,北至景安道。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教学楼、操场、门卫室,以及景观绿化、围墙大门、广场道路及供配电、给排水室外配套管网和教学设施设备等工程。学校年教学时间220d。 本项目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15%,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控制措施、废水控制措施、固体废物暂存、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排污口规范化等。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化学实验室废气(污染因子为氯化氢和颗粒物)、食堂油烟及汽车尾气。化学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P1、P2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P3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表预测,P1、P2排气筒排放的氯化氢和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限值(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m3,氯化氢排放速率≤0.77kg/h,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11.89kg/h);P3排气筒排放的餐饮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排放标准限值(餐饮油烟排放浓度≤1.0mg/m3。 2、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收集口 (略) 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的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和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实验室低浓度清洗废水一并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根据报告表预测,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中pH、CODcr、BOD5、SS、NH3-N、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水泵房、风机等设备噪声及教学活动产生上下课铃声、广播等社会噪声。根据报告表预测,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相应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中噪声限值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4、本项目50米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 (略) (略)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后,环保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液、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废油脂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中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液、医疗废物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委托具有厨余垃圾运输、处置特许经营许可的单位定期清掏并运走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硫酸、盐酸、磷酸、实验废液、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天然气等,报告表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在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 (报告书填写) | 2023年9月 13日— 2023年9月1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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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河西区洞庭路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 (略) 更新一期项目66号地 中学项目 | 天津 (略) (略) | (略) 河西区国盛道与长湖路交口东北角 | 天津创 (略) | 天津 (略) (略) 拟投资13000万元,建设“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 (略) 更新一期项目66号地中学”(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 (略) 河西区国盛道与长湖路交口东北角,占地面积29664㎡,总建筑面积27100㎡,校区东侧为柳瑞路,南至国盛道,西至长湖路,北至景安道。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教学楼、操场、门卫室,以及景观绿化、围墙大门、广场道路及供配电、给排水室外配套管网和教学设施设备等工程。学校年教学时间220d。 本项目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15%,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控制措施、废水控制措施、固体废物暂存、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排污口规范化等。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化学实验室废气(污染因子为氯化氢和颗粒物)、食堂油烟及汽车尾气。化学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P1、P2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P3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表预测,P1、P2排气筒排放的氯化氢和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限值(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m3,氯化氢排放速率≤0.77kg/h,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11.89kg/h);P3排气筒排放的餐饮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排放标准限值(餐饮油烟排放浓度≤1.0mg/m3。 2、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收集口 (略) 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的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和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实验室低浓度清洗废水一并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根据报告表预测,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中pH、CODcr、BOD5、SS、NH3-N、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水泵房、风机等设备噪声及教学活动产生上下课铃声、广播等社会噪声。根据报告表预测,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相应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中噪声限值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4、本项目50米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 (略) (略)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后,环保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液、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废油脂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中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液、医疗废物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委托具有厨余垃圾运输、处置特许经营许可的单位定期清掏并运走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硫酸、盐酸、磷酸、实验废液、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天然气等,报告表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在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 (报告书填写) | 2023年9月 13日— 2023年9月1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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