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依斯克拉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机壳端盖及汽车空调压缩机组件生产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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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依斯克拉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机壳端盖及汽车空调压缩机组件生产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机壳端盖及汽车空调压缩机组件生产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9月1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机壳端盖及汽车空调压缩机组件生产制造项目(一期)

地点:泾县泾川镇城西工业园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改造标准化厂房1500平方米,购置2条加工生产线及模具,包括电炉、压铸机、抛丸机、数控机床等生产设备,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机壳端盖及汽车空调压缩机组件;二期在厂区内新建标准化厂房6000平方米,购置6条加工生产线及模具,包括压铸机、抛丸机、数控机床等生产设备,年新增产能5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机壳端盖及汽车空调压缩机组件。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二期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铝、压铸和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项目熔铝工序产生熔铝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压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除湿装置+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熔铝粉尘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 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压铸脱模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 VOCs 监控点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由于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尚未完善,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远期待项目区域污水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接管至泾县水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青弋江。

3、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铝边角料、熔渣、布袋收尘、隔油废液、沉淀泥渣、废活性炭、废冲头油、废切削液、化学品包装桶等。铝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布袋收尘、废活性炭、熔渣、废冲头油、废切削液、化学品包装桶、废滤芯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23〕99号备案(项目代码为2304-*-04-01-*)。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9月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机壳端盖及汽车空调压缩机组件生产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9月1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机壳端盖及汽车空调压缩机组件生产制造项目(一期)

地点:泾县泾川镇城西工业园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改造标准化厂房1500平方米,购置2条加工生产线及模具,包括电炉、压铸机、抛丸机、数控机床等生产设备,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机壳端盖及汽车空调压缩机组件;二期在厂区内新建标准化厂房6000平方米,购置6条加工生产线及模具,包括压铸机、抛丸机、数控机床等生产设备,年新增产能5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机壳端盖及汽车空调压缩机组件。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二期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铝、压铸和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项目熔铝工序产生熔铝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压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除湿装置+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熔铝粉尘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 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压铸脱模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 VOCs 监控点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由于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尚未完善,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远期待项目区域污水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接管至泾县水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青弋江。

3、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铝边角料、熔渣、布袋收尘、隔油废液、沉淀泥渣、废活性炭、废冲头油、废切削液、化学品包装桶等。铝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布袋收尘、废活性炭、熔渣、废冲头油、废切削液、化学品包装桶、废滤芯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23〕99号备案(项目代码为2304-*-04-01-*)。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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