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岭县岗乌农业光伏电站变更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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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岭县岗乌农业光伏电站变更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岭县岗乌农业光伏电站(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关岭县岗乌农业光伏电站(变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关岭县新铺镇、永宁镇境内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 (略)

项目概况


一是《关岭县岗乌农业光伏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于2023年4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原选址位于新铺镇、岗乌镇境内,由于原选址征地过程出现困难,未能就用地和当地村民达成协议,现重新选址于关岭县新铺镇、永宁镇境内。本项目选址变更后,用地面积、总装机规模不变,原设计岗乌镇、新铺镇占地全部不用。

二是本项目采用组串式逆变、就地升压、集中并网的方案,总装机规模为150MW,光伏区占地*.6m2,拟采用*块 540Wp 高效单晶组件,共45个子方阵,每25块组件串联成一串,每18串组串并联接入一台225kW 组串式逆变器,每14路逆变器并联接入一台3150kVA箱式变压器,构成一个子方阵。经箱变升压至35kV 后通过中压集电线路送至新建贵州关岭220kV永宁汇集站,经汇集站将电压升压至 220kV后送出。和区域其他电站(新铺一期100MW农业光伏电站、纳卜二期 80MW农业光伏电站、黔峰一期150MW农业光伏电站、新铺黔阳100MW农业光伏电站、普江一期 100MW农业光伏电站、岗乌陇古二期(南场区)15MW 光伏电站与黔江50MW风电场、六枝特区洒志风电场)共建汇集站,位于本项目1号地块东北2000m处,该汇集站另行环评。本项目输变电、电缆和升压站辐射内容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外排;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在每个子方阵旁低洼处设置1座20m3沉淀池,光伏区设置集水沟,废水经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经处理后用于电池组件支架下农业种植灌溉用水,不外排。项目不设管理区,无生活废水产生。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变压器、逆变器均采用室内布置,设备底部基安装减振垫;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场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弃太阳能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电容、电抗器、变压器、废蓄电池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2013年修改要求来设置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五)运营期生态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本工程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并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建设,在光伏电池板的下方种植一些喜阴低矮植物或农作物,有效修复生态环境。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岭县岗乌农业光伏电站(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关岭县岗乌农业光伏电站(变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关岭县新铺镇、永宁镇境内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 (略)

项目概况


一是《关岭县岗乌农业光伏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于2023年4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原选址位于新铺镇、岗乌镇境内,由于原选址征地过程出现困难,未能就用地和当地村民达成协议,现重新选址于关岭县新铺镇、永宁镇境内。本项目选址变更后,用地面积、总装机规模不变,原设计岗乌镇、新铺镇占地全部不用。

二是本项目采用组串式逆变、就地升压、集中并网的方案,总装机规模为150MW,光伏区占地*.6m2,拟采用*块 540Wp 高效单晶组件,共45个子方阵,每25块组件串联成一串,每18串组串并联接入一台225kW 组串式逆变器,每14路逆变器并联接入一台3150kVA箱式变压器,构成一个子方阵。经箱变升压至35kV 后通过中压集电线路送至新建贵州关岭220kV永宁汇集站,经汇集站将电压升压至 220kV后送出。和区域其他电站(新铺一期100MW农业光伏电站、纳卜二期 80MW农业光伏电站、黔峰一期150MW农业光伏电站、新铺黔阳100MW农业光伏电站、普江一期 100MW农业光伏电站、岗乌陇古二期(南场区)15MW 光伏电站与黔江50MW风电场、六枝特区洒志风电场)共建汇集站,位于本项目1号地块东北2000m处,该汇集站另行环评。本项目输变电、电缆和升压站辐射内容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外排;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在每个子方阵旁低洼处设置1座20m3沉淀池,光伏区设置集水沟,废水经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经处理后用于电池组件支架下农业种植灌溉用水,不外排。项目不设管理区,无生活废水产生。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变压器、逆变器均采用室内布置,设备底部基安装减振垫;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场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弃太阳能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电容、电抗器、变压器、废蓄电池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2013年修改要求来设置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五)运营期生态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本工程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并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建设,在光伏电池板的下方种植一些喜阴低矮植物或农作物,有效修复生态环境。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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