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思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用敷料及耗材项目
海南思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用敷料及耗材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思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用敷料及耗材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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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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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思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用敷料及耗材项目 | |
海南 (略) " | |
(略) 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美安三街新药创制产业创新园一期1号楼第三层 | |
海南晨 (略) | |
建设内容主要为医用敷料生产车间、微球生产车间、展厅、原料仓库、包材仓库、成品仓库、外包间、办公区、研发实验区与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等。 | |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后,排至新药创制产业创新园污水管网;项目软化水制备浓水排新药创制产业创新园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新药创制产业创新园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美安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项目各类废水经预处理后,各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废水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车间粉尘、车间挥发性有机废气、研发实验室废气。项目生产车间粉尘经过车间负压收集,然后经专用管道排往高效空气过滤器(袋式滤网过滤)进行净化处理后排放;项目车间有机废气经过车间负压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后排放。项目化验室产生废气的试验置于通风橱中进行,实验废气经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本项目污水量较小,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较少,且污水处理站采取封闭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微小。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等机械动力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设备设计源强数据,设备1m处声压级为:65~85dB(A)之间,本项目针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用性能稳定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橡胶垫、减振器等措施,再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合理布局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值要求。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为一般固废,由厂家进行回收。废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芯及粉尘、不合格产品、清洗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弃培养基、设备维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 | |
本项目主要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则为允许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 |
根据本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图可知,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高新技术及信息产业园区。本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属于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主导产业,因此,项目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是相符的 | |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水平 | |
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物总量控制为3.9348kg/a。 | |
本工程租用已建的建筑物,不涉及基础工程,不存在建筑施工新占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问题,因此不会对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 |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 |
项目生产场所不属于重大危险源,且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园区,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潜势初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此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机率较小,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运营期间建设单位需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档案制度,制定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事故发生的环境后果影响。因此,只要项目单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项目的事故风险环境总体可控。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思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用敷料及耗材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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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美安三街新药创制产业创新园一期1号楼第三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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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主要为医用敷料生产车间、微球生产车间、展厅、原料仓库、包材仓库、成品仓库、外包间、办公区、研发实验区与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等。 | |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后,排至新药创制产业创新园污水管网;项目软化水制备浓水排新药创制产业创新园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新药创制产业创新园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美安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项目各类废水经预处理后,各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废水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车间粉尘、车间挥发性有机废气、研发实验室废气。项目生产车间粉尘经过车间负压收集,然后经专用管道排往高效空气过滤器(袋式滤网过滤)进行净化处理后排放;项目车间有机废气经过车间负压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后排放。项目化验室产生废气的试验置于通风橱中进行,实验废气经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本项目污水量较小,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较少,且污水处理站采取封闭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微小。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等机械动力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设备设计源强数据,设备1m处声压级为:65~85dB(A)之间,本项目针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用性能稳定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橡胶垫、减振器等措施,再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合理布局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值要求。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为一般固废,由厂家进行回收。废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芯及粉尘、不合格产品、清洗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弃培养基、设备维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 | |
本项目主要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则为允许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 |
根据本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图可知,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高新技术及信息产业园区。本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属于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主导产业,因此,项目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是相符的 | |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水平 | |
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物总量控制为3.9348kg/a。 | |
本工程租用已建的建筑物,不涉及基础工程,不存在建筑施工新占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问题,因此不会对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 |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 |
项目生产场所不属于重大危险源,且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园区,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潜势初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此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机率较小,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运营期间建设单位需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档案制度,制定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事故发生的环境后果影响。因此,只要项目单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项目的事故风险环境总体可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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