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鹏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可尔长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都兰县鹏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可尔长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对“都兰县 (略) 可尔长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都兰县 (略) 可尔长石矿开采项目位于海西州都兰县,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采矿工程使用井下开采方式,矿区范围为0.597k㎡。项目年开采规模为铜矿原矿石0.5万dt/a ,采出矿石不进行破碎,通过车辆运输外售于铜矿选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斜坡道、运输平硐、巷道和溜井等采矿工程,铜矿开采后的运输工程依托现有道路。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主要污染为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噪声等;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废水、噪声、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各项措施;废水不外排;废气中主要新增污染物为颗粒物、NOx等,采用洒水降尘及通风扩散等措施后达标排放;噪声采取减震消音减少噪声污染;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及废矿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石回填开采区。
四、结论:只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建设单位邀请工程所在地居民、单位、团体、就该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
建设单位:都兰县 (略)
联系人:林剑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杨怀军 联系电话:*
公众意见调查表具体链接为(http://**_*.html),*@*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都兰县 (略)
2023年8月26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对“都兰县 (略) 可尔长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都兰县 (略) 可尔长石矿开采项目位于海西州都兰县,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采矿工程使用井下开采方式,矿区范围为0.597k㎡。项目年开采规模为铜矿原矿石0.5万dt/a ,采出矿石不进行破碎,通过车辆运输外售于铜矿选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斜坡道、运输平硐、巷道和溜井等采矿工程,铜矿开采后的运输工程依托现有道路。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主要污染为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噪声等;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废水、噪声、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各项措施;废水不外排;废气中主要新增污染物为颗粒物、NOx等,采用洒水降尘及通风扩散等措施后达标排放;噪声采取减震消音减少噪声污染;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及废矿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石回填开采区。
四、结论:只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建设单位邀请工程所在地居民、单位、团体、就该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
建设单位:都兰县 (略)
联系人:林剑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杨怀军 联系电话:*
公众意见调查表具体链接为(http://**_*.html),*@*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都兰县 (略)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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