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6万吨玻璃棉一期、二期工程7.8万吨产能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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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6万吨玻璃棉一期、二期工程7.8万吨产能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九 (略) 年产15.6万吨玻璃棉(一期、二期工程7.8万吨产能)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项目名称

九 (略) 年产15.6万吨玻璃棉(一期、二期工程7.8万吨产能)技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区沿江大道16号

建设单位

九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项目

概况

本次项目属于技改项目。位于江西彭泽工业园区彭湖湾工业区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101车间,其中主车间拆除现有窑炉并建设1#单元窑、2#单元窑,淘汰现有石油焦粉仓库,依托现有各类原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和碎玻璃仓库;储运工程依托现有1#库房-4#库房(均为玻璃棉成品和原辅材料仓库,氨水储罐(2个20m3)、树脂储罐(4个40m3);公辅工程依托现有综合办公楼、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气系统,拆除现有1台1t/h天然气锅炉,每个单元窑配备1台2t/h余热锅炉;环保工程改造和新建废气处理设施,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化粪池(容积108m3)、现有过滤集棉坑(4条玻璃棉生产线分别设置1个,容积8m3,处理能力300立方米/小时2)、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600m2)。

本次项目工程总投资10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5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76%;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时间300天,四班三运转,每班八小时,年生产300天,剩余65天窑炉保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2个单元窑窑炉生产阶段废气分别经一套SCR脱硝+高温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共用的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保窑阶段废气直接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SO2、NOX、颗粒物、氨满足《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7-2022)排放限值要求,HCl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排放限值要求。

4条生产线的离心废气和固化废气分别经水喷淋处理后,和冷却废气一同经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DA005)排放。经处理后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醛、酚类、氨、非*烷总烃满足《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7-2022)中成型工序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粘结剂配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经处理后*醛、酚类、氨、非*烷总烃满足《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7-2022)中成型工序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烟气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集棉机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本项目每条生产线的集棉工段设置集棉坑(容积8m3),生产废水经振动筛过滤去除棉纤维后分别用于集棉机的清洗、粘结剂的配置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08m3)预处理后,达到彭湖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装置、风机、泵等机械设备。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建吸声厂房,并采取减震、消音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窑炉废气收集烟尘、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耐火材料、炉渣、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脱硝催化剂、除尘器收集粉尘、振动筛分杂质、切割边角料、生活垃圾等。其中窑炉废气收集烟尘、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耐火材料、炉渣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脱硝催化剂属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振动筛分杂质、切割边角料厂内回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36m2)、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600m2)。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强化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二十条“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五、地下水、土壤

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土壤及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的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

六、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料以及产品中被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的主要为*醛、苯酚、氨、天然气等,在原料的运输、仓储和使用过程,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

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及污染物的非正常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影响。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物质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在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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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九 (略) 年产15.6万吨玻璃棉(一期、二期工程7.8万吨产能)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项目名称

九 (略) 年产15.6万吨玻璃棉(一期、二期工程7.8万吨产能)技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区沿江大道16号

建设单位

九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项目

概况

本次项目属于技改项目。位于江西彭泽工业园区彭湖湾工业区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101车间,其中主车间拆除现有窑炉并建设1#单元窑、2#单元窑,淘汰现有石油焦粉仓库,依托现有各类原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和碎玻璃仓库;储运工程依托现有1#库房-4#库房(均为玻璃棉成品和原辅材料仓库,氨水储罐(2个20m3)、树脂储罐(4个40m3);公辅工程依托现有综合办公楼、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气系统,拆除现有1台1t/h天然气锅炉,每个单元窑配备1台2t/h余热锅炉;环保工程改造和新建废气处理设施,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化粪池(容积108m3)、现有过滤集棉坑(4条玻璃棉生产线分别设置1个,容积8m3,处理能力300立方米/小时2)、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600m2)。

本次项目工程总投资10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5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76%;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时间300天,四班三运转,每班八小时,年生产300天,剩余65天窑炉保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2个单元窑窑炉生产阶段废气分别经一套SCR脱硝+高温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共用的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保窑阶段废气直接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SO2、NOX、颗粒物、氨满足《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7-2022)排放限值要求,HCl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排放限值要求。

4条生产线的离心废气和固化废气分别经水喷淋处理后,和冷却废气一同经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DA005)排放。经处理后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醛、酚类、氨、非*烷总烃满足《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7-2022)中成型工序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粘结剂配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经处理后*醛、酚类、氨、非*烷总烃满足《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7-2022)中成型工序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烟气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集棉机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本项目每条生产线的集棉工段设置集棉坑(容积8m3),生产废水经振动筛过滤去除棉纤维后分别用于集棉机的清洗、粘结剂的配置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08m3)预处理后,达到彭湖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装置、风机、泵等机械设备。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建吸声厂房,并采取减震、消音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窑炉废气收集烟尘、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耐火材料、炉渣、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脱硝催化剂、除尘器收集粉尘、振动筛分杂质、切割边角料、生活垃圾等。其中窑炉废气收集烟尘、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耐火材料、炉渣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脱硝催化剂属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振动筛分杂质、切割边角料厂内回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36m2)、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600m2)。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强化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二十条“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五、地下水、土壤

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土壤及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的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

六、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料以及产品中被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的主要为*醛、苯酚、氨、天然气等,在原料的运输、仓储和使用过程,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

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及污染物的非正常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影响。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物质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在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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