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甲酚技改及厂区清洁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甲酚技改及厂区清洁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2万吨*酚技改及厂区清洁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安徽 (略) 年产2万吨*酚技改及厂区清洁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精细化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对年产2万吨*酚项目原料进行变更,利用现有精馏设备建设粗酚分离装置,分离粗酚40021.35t/a(其中外购粗酚30000t/a,自产粗酚10021.35t/a);对废水系统升级改造;废水、废气、固废处理进行清洁化提升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粗酚分离装置工艺废气经“二级冷冻”后汇入车间尾气总管,储罐区酚类储罐呼吸废气经“二级碱洗”后汇入尾气总管,最终经“碱洗+1#RTO装置”焚烧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19)排放;高浓度废水预处理废气依托综合污水处理站配套的“酸碱喷淋”处理后经18m排气筒(DA018)排放。

经以上方式处理后,工艺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酚类、*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表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干燥塔排放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置换排水和三效蒸发排水。本项目干燥塔排放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先经“絮凝沉淀+高效微纳米气浮+两级LEM/LDF电化学多相催化氧化+高效厌氧反应器”处理后,汇同循环置换排水、三效蒸发排水排入二分厂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纳入沫河口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主要为水泵、风机等,具体措施如下:

(1)重视设备选型,采用减震措施: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生产设备,底座安装减振材料等减小振动;

(2)装置区合理布置:装置区内高噪声设备设置独立的隔声间或封闭式围护结构,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

(3)风机防治措施及对策:风机加装消声器,风机管道之间采取软边接防振等措施,以减少风机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废气处理风机噪声:对每个风机加装隔声罩,从罩内引出的排风烟道采取隔声阻尼包扎;

(5)泵噪声:泵房可做吸声、隔声处理;机组可做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等;

(6)加强管理:加强噪声防治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①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各向厂界影响较小,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实施后,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酚类精馏焦油、苯*醚等低沸、酚类焦油、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是可行的。但固体废物在厂内暂时存放期间应加强管理,水洗废水堆放场地应有防渗、防流失措施。在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散发出臭味或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沿途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

项目危险物质包括粗酚、苯酚、*酚、二*酚、高浓度有机废水、酚类焦油、苯*醚等低沸、酚类精馏焦油、废机油等。构成危险单元的生产设施包括蒸馏精馏设备、中间罐、管线工程、原料成品罐区、干燥塔排放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收集预处理设施、醚化废水收集预处理装置、危废暂存库等。项目应严格落实风险评价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纳入 (略) 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对预案进行修订,同时加强与沫河口工业园区的环境风险联动;项目建成后,应加强与周围群众的沟通,让群众了解本项目所使用的化工原料的理化性质以及风险防范措施;万一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发布事故发生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综上所述,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评价角度,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略) 淮上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207-*-04-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2万吨*酚技改及厂区清洁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安徽 (略) 年产2万吨*酚技改及厂区清洁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精细化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对年产2万吨*酚项目原料进行变更,利用现有精馏设备建设粗酚分离装置,分离粗酚40021.35t/a(其中外购粗酚30000t/a,自产粗酚10021.35t/a);对废水系统升级改造;废水、废气、固废处理进行清洁化提升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粗酚分离装置工艺废气经“二级冷冻”后汇入车间尾气总管,储罐区酚类储罐呼吸废气经“二级碱洗”后汇入尾气总管,最终经“碱洗+1#RTO装置”焚烧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19)排放;高浓度废水预处理废气依托综合污水处理站配套的“酸碱喷淋”处理后经18m排气筒(DA018)排放。

经以上方式处理后,工艺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酚类、*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表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干燥塔排放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置换排水和三效蒸发排水。本项目干燥塔排放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先经“絮凝沉淀+高效微纳米气浮+两级LEM/LDF电化学多相催化氧化+高效厌氧反应器”处理后,汇同循环置换排水、三效蒸发排水排入二分厂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纳入沫河口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主要为水泵、风机等,具体措施如下:

(1)重视设备选型,采用减震措施: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生产设备,底座安装减振材料等减小振动;

(2)装置区合理布置:装置区内高噪声设备设置独立的隔声间或封闭式围护结构,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

(3)风机防治措施及对策:风机加装消声器,风机管道之间采取软边接防振等措施,以减少风机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废气处理风机噪声:对每个风机加装隔声罩,从罩内引出的排风烟道采取隔声阻尼包扎;

(5)泵噪声:泵房可做吸声、隔声处理;机组可做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等;

(6)加强管理:加强噪声防治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①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各向厂界影响较小,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实施后,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酚类精馏焦油、苯*醚等低沸、酚类焦油、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是可行的。但固体废物在厂内暂时存放期间应加强管理,水洗废水堆放场地应有防渗、防流失措施。在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散发出臭味或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沿途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

项目危险物质包括粗酚、苯酚、*酚、二*酚、高浓度有机废水、酚类焦油、苯*醚等低沸、酚类精馏焦油、废机油等。构成危险单元的生产设施包括蒸馏精馏设备、中间罐、管线工程、原料成品罐区、干燥塔排放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收集预处理设施、醚化废水收集预处理装置、危废暂存库等。项目应严格落实风险评价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纳入 (略) 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对预案进行修订,同时加强与沫河口工业园区的环境风险联动;项目建成后,应加强与周围群众的沟通,让群众了解本项目所使用的化工原料的理化性质以及风险防范措施;万一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发布事故发生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综上所述,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评价角度,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略) 淮上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207-*-04-02-*。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