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简介1、规划名称: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实施单位:兴安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
3、规划范围: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位于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城西工业园东北角,地处兴安县城东北侧。地块范围:东、南至国道322线,北靠泉南高速公路、西南到广西 (略) 。整个规划用地面积约为50.96公顷。
4、规划产业定位: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循环经济,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绿色发展原则,以再生铜产品为牵引,逐步构建以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与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橡胶、废旧锂电池等为重点循环利用体系,规划建设集再生资源专业化回收、分拣拆解、加工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为一体的开发利用系统。探索“城市矿产”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互联网+回收利用”平台,打造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 (略) 矿产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
5、规划目标:规划结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用地发展要求及现状条件,合理规划用地内用地性质,协调各类性质用地之间的相互关系,逐步将该地区建设配套设施齐全,发展理念先进,投资环境良好,景观环境突出的特色产业园区。
规划到2028年,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不断完善,以二、三产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GDP总量力争达到10亿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百度网盘链接:http://**-RKBtaK-ndECEjq4PdCW1w(提取码:cgdc)查阅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果需要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规划单位来电、来信咨询。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规划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规划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规划的实施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规划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如果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兴安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兴安县工业集中区C2区乾昭道
联系人:彭春林 联系方式:137 6853 5818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 (略)
联系人:蒋工 电话:*
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兴安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
2023年09月13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简介1、规划名称: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实施单位:兴安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
3、规划范围: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位于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城西工业园东北角,地处兴安县城东北侧。地块范围:东、南至国道322线,北靠泉南高速公路、西南到广西 (略) 。整个规划用地面积约为50.96公顷。
4、规划产业定位: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循环经济,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绿色发展原则,以再生铜产品为牵引,逐步构建以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与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橡胶、废旧锂电池等为重点循环利用体系,规划建设集再生资源专业化回收、分拣拆解、加工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为一体的开发利用系统。探索“城市矿产”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互联网+回收利用”平台,打造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 (略) 矿产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
5、规划目标:规划结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用地发展要求及现状条件,合理规划用地内用地性质,协调各类性质用地之间的相互关系,逐步将该地区建设配套设施齐全,发展理念先进,投资环境良好,景观环境突出的特色产业园区。
规划到2028年,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不断完善,以二、三产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GDP总量力争达到10亿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百度网盘链接:http://**-RKBtaK-ndECEjq4PdCW1w(提取码:cgdc)查阅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果需要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规划单位来电、来信咨询。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规划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规划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规划的实施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规划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如果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兴安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兴安县工业集中区C2区乾昭道
联系人:彭春林 联系方式:137 6853 5818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 (略)
联系人:蒋工 电话:*
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兴安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
2023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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