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子级二氧化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子级二氧化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石通 (略) 年产5000吨电子级二氧化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电子级二氧化硅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2号
建设单位:蚌埠*石通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7月19日—2023年07月26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蚌埠*石通 (略) 拟投资9435.2万元,新建年产5000吨电子级二氧化硅项目,该项 (略)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2号。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怀发改许可〔2021〕79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球磨粉尘;闪烧炉燃烧废气;喷雾干燥燃烧废气;打散粉尘和包装粉尘。球磨分级机投料口负压收集,收集后与球磨粉尘一并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闪烧炉工艺均采用全氧燃烧的工艺,闪烧后的物料经旋风收尘+覆膜布袋除尘器收集,净化后的尾气由4根23m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粉尘由覆膜布袋除尘器收集,未收集喷雾干燥粉尘与燃烧废气共同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气流磨机械密闭,气流打散后成品随气流经覆膜布袋除尘器收集,净化的气体经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收集后排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湿法处理废水(离子清洗废水、压滤废水)、喷雾干燥冷凝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冷却循环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湿法处理废水(离子清洗废水、压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循环排水、喷雾干燥冷凝水一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和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统一排入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北淝河。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球磨分级机、闪烧炉、振动筛、喷雾干燥、气流磨等,噪声源强一般为70~85dB(A),设置独立设备厂房进行隔声、减振,风机口安装消音器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物、除杂杂质、不合格品、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危化品包装物、生活垃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石通 (略) 年产5000吨电子级二氧化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电子级二氧化硅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2号
建设单位:蚌埠*石通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7月19日—2023年07月26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蚌埠*石通 (略) 拟投资9435.2万元,新建年产5000吨电子级二氧化硅项目,该项 (略)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2号。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怀发改许可〔2021〕79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球磨粉尘;闪烧炉燃烧废气;喷雾干燥燃烧废气;打散粉尘和包装粉尘。球磨分级机投料口负压收集,收集后与球磨粉尘一并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闪烧炉工艺均采用全氧燃烧的工艺,闪烧后的物料经旋风收尘+覆膜布袋除尘器收集,净化后的尾气由4根23m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粉尘由覆膜布袋除尘器收集,未收集喷雾干燥粉尘与燃烧废气共同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气流磨机械密闭,气流打散后成品随气流经覆膜布袋除尘器收集,净化的气体经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收集后排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湿法处理废水(离子清洗废水、压滤废水)、喷雾干燥冷凝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冷却循环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湿法处理废水(离子清洗废水、压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循环排水、喷雾干燥冷凝水一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和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统一排入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北淝河。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球磨分级机、闪烧炉、振动筛、喷雾干燥、气流磨等,噪声源强一般为70~85dB(A),设置独立设备厂房进行隔声、减振,风机口安装消音器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物、除杂杂质、不合格品、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危化品包装物、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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