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碳渣处理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碳渣处理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碳渣处理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 (略) (略) 委托内蒙古 (略) 编制《 (略) (略) 碳渣处理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碳渣处理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选址:内蒙古 (略) 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 (略) (略) 碳渣处理项目建设时,铝厂生产能力为25万吨/年,现铝厂生产能力提升,产生的碳渣量增加,需要对原碳渣处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提升自动化程度、调整生产运行时间,提升生产效率,在原有基础上新增真空过滤机浓泥斗、增设专门碳渣碾压点、接料自卸车等设备,将碳渣处理规模由原3500吨/年提升至10000吨/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利玮 联系电话:*
E-mail:*@*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青山区都兰小区25栋车棚西侧(原一机置业物业办公室)
联系人:李月茹 联系电话:*
E-mail:*@*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告时间
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3年9月13日
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碳渣处理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 (略) (略) 委托内蒙古 (略) 编制《 (略) (略) 碳渣处理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碳渣处理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选址:内蒙古 (略) 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 (略) (略) 碳渣处理项目建设时,铝厂生产能力为25万吨/年,现铝厂生产能力提升,产生的碳渣量增加,需要对原碳渣处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提升自动化程度、调整生产运行时间,提升生产效率,在原有基础上新增真空过滤机浓泥斗、增设专门碳渣碾压点、接料自卸车等设备,将碳渣处理规模由原3500吨/年提升至10000吨/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利玮 联系电话:*
E-mail:*@*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青山区都兰小区25栋车棚西侧(原一机置业物业办公室)
联系人:李月茹 联系电话:*
E-mail:*@*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告时间
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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