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关于2023年9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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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关于2023年9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传真:0596-*

通讯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衍后村衍后117-2号(吉吉高办公楼一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漳州红杉新增3吨锅炉项目 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靖城镇草坂村藻苑东路206号 漳州 (略) 天进(福建) (略) 该扩建项目拟投资41.7万元,建筑面积约35m2,在现有用地范围内新建一个锅炉房。 (一)水环境影响:1.施工期运输车辆清洗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用回用于场区洒水等,不外排。2.运营期锅炉用水经冷凝水收集后循环使用;软化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该扩建项目无新增职工人数,无生活污水产生。(二)大气环境影响:1.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洒水等有效的扬尘防治措施。颗粒物(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锅炉使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燃烧废气中的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排放限值。(三)噪声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绿化降噪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四)固废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 漳州高新区圆山大道与金城路交叉口以西漳州岁金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 漳 (略) 福建 (略) 项目位于漳州高新区圆山大道与金城路交叉口以西(靖城镇田边村)漳州岁金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13幢102号、103号,建筑面积3966.75m2,总投资1500万元,预计年产硅胶面具配件342.85万个。 (一)水环境影响: 厂区内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纳入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二)大气环境影响:项目硅胶注塑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三)噪声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综合措施。(四)固体废物影响:按规范化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收集后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传真:0596-*

通讯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衍后村衍后117-2号(吉吉高办公楼一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漳州红杉新增3吨锅炉项目 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靖城镇草坂村藻苑东路206号 漳州 (略) 天进(福建) (略) 该扩建项目拟投资41.7万元,建筑面积约35m2,在现有用地范围内新建一个锅炉房。 (一)水环境影响:1.施工期运输车辆清洗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用回用于场区洒水等,不外排。2.运营期锅炉用水经冷凝水收集后循环使用;软化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该扩建项目无新增职工人数,无生活污水产生。(二)大气环境影响:1.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洒水等有效的扬尘防治措施。颗粒物(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锅炉使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燃烧废气中的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排放限值。(三)噪声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绿化降噪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四)固废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 漳州高新区圆山大道与金城路交叉口以西漳州岁金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 漳 (略) 福建 (略) 项目位于漳州高新区圆山大道与金城路交叉口以西(靖城镇田边村)漳州岁金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13幢102号、103号,建筑面积3966.75m2,总投资1500万元,预计年产硅胶面具配件342.85万个。 (一)水环境影响: 厂区内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纳入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二)大气环境影响:项目硅胶注塑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三)噪声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综合措施。(四)固体废物影响:按规范化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收集后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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