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焚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焚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焚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焚烧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富民县罗免镇高仓村云南 (略) 焚烧一期旁预留地(云南 (略) 厂内)
建设单位:云南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内扩建1×100t/d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线,新建建构筑物占地面积5955.34m2,扩建工程包含预处理车间破碎机更新、新建焚烧生产线、辅助用房及焚烧线配套废气处理措施、高盐废水处理站等工程。项目总投资75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74.6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施工场界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抑尘;施工道路硬化、加强维护;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维护保养;易起尘物料遮盖防尘网并堆存于设有围挡的堆棚内,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二)废水:厂区设置临时沉砂池及排水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运输时间、路线;控制运输车辆车速,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固废:土方尽量用于回填,回填不完的运送至合法弃渣场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的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其他:新建焚烧生产线建设中,现有厂内生产线均正常运行,新建工程与现有工程隔出安全距离和防护栏;厂内堆存有大量的危险废物,严格控制施工员的管理和活动区域,防止危险废物的丢失和人为泄漏。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新建回转窑烟气采用“SNCR脱硝+急冷塔+活性炭吸附+干式脱酸+袋式除尘器+两级湿法脱酸洗涤”的烟气净化工艺后由1根高60m、内径1.0m的烟囱排放;预处理车间的储料坑废气,通过集气罩进入焚烧装置燃烧,作为焚烧一次供风;对恶臭污染物采取密闭、负压操作、臭气送焚烧炉焚烧、停炉检修及事故状态下启用活性炭除臭系统、喷洒除臭剂、绿化等防治措施。
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于焚烧车间料坑产生的恶臭、有机废物等,依托现有厂区进行处理,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
(二)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烟气脱酸废水、余热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排水)及初期雨水,项目未新增人员,不涉及新增生活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新建余热锅炉排污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水进入循环碱液池与脱酸循环液混合循环使用不外排;焚烧线湿法脱酸系统排水进入高盐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冷凝水进入循环碱液池回用于烟气洗涤;余热锅炉产生的冷凝水作为急冷水补充水。扩建后厂区未新增用地面积,对初期雨水收集范围无影响,全厂初期雨水进入已建成的178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三)地下水: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柴油库划分为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性能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高盐废水处理站、焚烧生产线划分为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性能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回转窑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要求防渗性能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新焚烧线辅助用房、水池(埋地)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将现有的厂区监测井1#、zk1监测井、填埋场监测井3#作为跟踪监测井,并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四)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
(五)固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炉渣、废耐火材料、炉渣中的废金属、飞灰、灰渣、废布袋、废耐火砖及废盐等危险废物,其中炉渣及飞灰依托现有厂区内固化料坝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耐火材料、废耐火砖及废盐经固化车间固化后填埋,废布袋交由焚烧线自行焚烧处置,废金属属于豁免管理,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焚烧线自行焚烧处置。
(六)土壤:严格落实各种废气治理措施,严格固体废物管理,严格落实装置区边沟、罐区围堰、事故应急池,建立完善的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厂区分区防渗,定期对污染源巡查,并在1#办公楼、2#焚烧线旁、3#污水处理站旁、4#暂存库A库、厂界外分别设置8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以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七)环境风险:现有厂区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将现有1#1001m3的生产废水调节池改为事故应急池;生产装置和物料储运过程控制采用DCS系统;严格控制反应条件;输送管道上设置紧急切断阀门;储罐设置高低液位报警系统、围堰及事故应急池,沿用现有178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及贮存按照要求设施了风险防范措施;修编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在环评设定条件下可防控。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焚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0871-*( (略) 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焚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焚烧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富民县罗免镇高仓村云南 (略) 焚烧一期旁预留地(云南 (略) 厂内)
建设单位:云南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内扩建1×100t/d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线,新建建构筑物占地面积5955.34m2,扩建工程包含预处理车间破碎机更新、新建焚烧生产线、辅助用房及焚烧线配套废气处理措施、高盐废水处理站等工程。项目总投资75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74.6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施工场界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抑尘;施工道路硬化、加强维护;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维护保养;易起尘物料遮盖防尘网并堆存于设有围挡的堆棚内,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二)废水:厂区设置临时沉砂池及排水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运输时间、路线;控制运输车辆车速,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固废:土方尽量用于回填,回填不完的运送至合法弃渣场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的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其他:新建焚烧生产线建设中,现有厂内生产线均正常运行,新建工程与现有工程隔出安全距离和防护栏;厂内堆存有大量的危险废物,严格控制施工员的管理和活动区域,防止危险废物的丢失和人为泄漏。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新建回转窑烟气采用“SNCR脱硝+急冷塔+活性炭吸附+干式脱酸+袋式除尘器+两级湿法脱酸洗涤”的烟气净化工艺后由1根高60m、内径1.0m的烟囱排放;预处理车间的储料坑废气,通过集气罩进入焚烧装置燃烧,作为焚烧一次供风;对恶臭污染物采取密闭、负压操作、臭气送焚烧炉焚烧、停炉检修及事故状态下启用活性炭除臭系统、喷洒除臭剂、绿化等防治措施。
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于焚烧车间料坑产生的恶臭、有机废物等,依托现有厂区进行处理,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
(二)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烟气脱酸废水、余热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排水)及初期雨水,项目未新增人员,不涉及新增生活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新建余热锅炉排污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水进入循环碱液池与脱酸循环液混合循环使用不外排;焚烧线湿法脱酸系统排水进入高盐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冷凝水进入循环碱液池回用于烟气洗涤;余热锅炉产生的冷凝水作为急冷水补充水。扩建后厂区未新增用地面积,对初期雨水收集范围无影响,全厂初期雨水进入已建成的178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三)地下水: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柴油库划分为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性能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高盐废水处理站、焚烧生产线划分为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性能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回转窑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要求防渗性能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新焚烧线辅助用房、水池(埋地)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将现有的厂区监测井1#、zk1监测井、填埋场监测井3#作为跟踪监测井,并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四)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
(五)固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炉渣、废耐火材料、炉渣中的废金属、飞灰、灰渣、废布袋、废耐火砖及废盐等危险废物,其中炉渣及飞灰依托现有厂区内固化料坝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耐火材料、废耐火砖及废盐经固化车间固化后填埋,废布袋交由焚烧线自行焚烧处置,废金属属于豁免管理,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焚烧线自行焚烧处置。
(六)土壤:严格落实各种废气治理措施,严格固体废物管理,严格落实装置区边沟、罐区围堰、事故应急池,建立完善的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厂区分区防渗,定期对污染源巡查,并在1#办公楼、2#焚烧线旁、3#污水处理站旁、4#暂存库A库、厂界外分别设置8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以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七)环境风险:现有厂区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将现有1#1001m3的生产废水调节池改为事故应急池;生产装置和物料储运过程控制采用DCS系统;严格控制反应条件;输送管道上设置紧急切断阀门;储罐设置高低液位报警系统、围堰及事故应急池,沿用现有178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及贮存按照要求设施了风险防范措施;修编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在环评设定条件下可防控。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焚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0871-*( (略) 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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