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节县鹤峰乡廉政公园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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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节县鹤峰乡廉政公园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发改投〔2023〕396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鹤峰乡廉政公园建设项目

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奉节县鹤峰乡廉政公园建设项目立项的函》(鹤峰府函〔2023〕11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和基础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住建委发〔2023〕139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鹤峰乡廉政公园建设项目(2307-*-04-05-*)。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鹤峰乡莲花社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文化长廊100㎡,宣传栏4个,雕塑墙1座,雕塑11座,显示屏1块,宣传牌2处等配套工程。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略) 住建委美丽宜居示范乡镇补助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奉节发改投〔2023〕396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鹤峰乡廉政公园建设项目

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奉节县鹤峰乡廉政公园建设项目立项的函》(鹤峰府函〔2023〕11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和基础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住建委发〔2023〕139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鹤峰乡廉政公园建设项目(2307-*-04-05-*)。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鹤峰乡莲花社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文化长廊100㎡,宣传栏4个,雕塑墙1座,雕塑11座,显示屏1块,宣传牌2处等配套工程。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略) 住建委美丽宜居示范乡镇补助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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