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太平镇竹笋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水富太平镇竹笋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水富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9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水富太平镇竹笋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话:0870-*
通讯地址:水富县云富街道办枫叶新城水富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股(*)
邮 编:*
2023年9月1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水富太平镇竹笋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略) 邵太平镇太平村水清包 | 水富 (略) | 云南 (略) | 项目性质为新建。工程内容和规模:项目用地租用太平镇太平村生产厂房、办公楼使用,原为废弃的辣椒加工厂,其占地面积约为11.78亩(约7851.58m2),为村集体建设用地;本次租用的生产 (略) 太平镇人民政府正在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1栋:钢结构,地上1层,层高8.7m,建筑高度为9.9m,长度为70.0m,宽度为60.0m,建筑面积为4200.0㎡。办公楼1栋:框架结构,地上3层,一层层高3.6m,二、三层层高3.3m,建筑高度为11.85m,长度为30.3m,宽度为19.5m,建筑面积为1681.65㎡。公厕1个:砖混结构,尺寸为6.84m宽,6.14m长,建筑高度为3.45m,建筑面积为42㎡。门卫室1个:砖混结构,尺寸为3.84m宽,3.84m长,建筑高度为3.45m;建筑面积为14.75㎡,购置安装初级盐水竹笋和进一步加工的清水竹笋生产设备,建设后年产竹笋产品2000t。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34万元。 | 施工期: (1)废气:主要主要来源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拟采取措施:①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围挡,围挡底边应当设置防溢基础,不得有泥浆外漏;围挡应安全可靠;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上部宜设置朝向场内区域的喷雾装置,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m。②施工区、材料加工及存放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楚,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必须采用防尘网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项目不在现场设置施工营地,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①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排水沟,将场内雨水引致临时沉淀池。②在施工场地周围修建临时雨水导流沟。③修建临时沉淀池(1个,容积不小于4m3)对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同时必须做好池体防渗防漏处理。④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降雨天,不进行土方开挖作业,避免雨水冲刷堆置的弃土形成泥浆水流入附近沟渠。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拟采取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区域;③降低设备声级,选取低噪声设备。④降低人为噪音,减少现场切割等容易产生噪音的环节。⑤在靠近居民点处建设围栏设施,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拆除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拟采取措施:①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行的按照规定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②土石方部分用于绿化覆土,其余部分回填于项目区低洼处。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气:主要来源于生物质锅炉废气、蒸煮废气、发酵异味、污水处理设施异味、食堂油烟、汽车尾气等。拟采取措施:①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拟采用三级水膜除尘对生物质锅炉废气进行处理。②蒸煮废气(G1、G3)、盐渍异味(G2)、汽车尾气、竹笋发酵异味产生量少,呈无组织排放。③污水处理站异味采取对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加盖处理,减少无组织臭气排放量;定期对污水处理站喷洒除臭剂,及时清掏污泥等,可以有效地降低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④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规定要求后排放。 (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场地冲洗废水、锅炉排水、除尘废水及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综合污水处理站同生产废水一起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经自建的排污口(DW001)外排太平河;②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经自建的排污口(DW001)外排太平河。③锅炉排水及软水净化器产生的清洁下水回用于烟气除尘使用;④项目水膜除尘设施设置三级沉淀池,除尘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除尘用水,不外排。水膜除尘设施用水优先使用锅炉排水,不够部分使用新鲜水。⑤绿化用水经植物吸收利用,蒸发消耗。⑥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后进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主要来源于生物质锅炉、剥笋壳机、污水处理站等设备运行噪声。拟采取措施:①项目夜间不生产,将主要的生产设备布置于室内,通过建筑物隔声降噪。②在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③在平面设计时,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并设置于室内,再通过建筑隔声降低噪声污染。④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⑤项目区周边增加绿化等;⑥减少车辆不必要的怠速与制动、出入口设置减震带,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及废油(隔油池)、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产固废、不合格产品、废树脂、生物质锅炉灰渣、烟气除尘设施沉渣、废机油等。拟采取措施: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食堂泔水及废油(隔油池),食堂设置泔水桶,产生的食堂泔水经泔水桶收集后,定期清运到太平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隔油池废油定期清掏,运至太平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③生产性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已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附近村民清运,用于饲养牲畜,为防止竹笋原料废弃物长期暂存于厂区,产生恶臭气体,环评建议当生产性固废产生时,及时清运处置;④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附近村民清运,用于饲养牲畜;⑤废弃包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能外售的纸箱、纸板等外售给废品收购商,不能外售的集中收集后清运到太平村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⑥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当地村民清掏用于农作物施肥;⑦沉淀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不含重金属物质等,故污泥定期清掏,清运到太平村垃圾收集点暂存;⑧生物质锅炉灰渣、烟气除尘设施沉渣经清掏后委托当地村民用于农作物施肥;⑨废树脂为一般固废,由厂家更换及清运处;⑩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知的单位清运处置。 |
水富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9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水富太平镇竹笋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话:0870-*
通讯地址:水富县云富街道办枫叶新城水富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股(*)
邮 编:*
2023年9月1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水富太平镇竹笋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略) 邵太平镇太平村水清包 | 水富 (略) | 云南 (略) | 项目性质为新建。工程内容和规模:项目用地租用太平镇太平村生产厂房、办公楼使用,原为废弃的辣椒加工厂,其占地面积约为11.78亩(约7851.58m2),为村集体建设用地;本次租用的生产 (略) 太平镇人民政府正在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1栋:钢结构,地上1层,层高8.7m,建筑高度为9.9m,长度为70.0m,宽度为60.0m,建筑面积为4200.0㎡。办公楼1栋:框架结构,地上3层,一层层高3.6m,二、三层层高3.3m,建筑高度为11.85m,长度为30.3m,宽度为19.5m,建筑面积为1681.65㎡。公厕1个:砖混结构,尺寸为6.84m宽,6.14m长,建筑高度为3.45m,建筑面积为42㎡。门卫室1个:砖混结构,尺寸为3.84m宽,3.84m长,建筑高度为3.45m;建筑面积为14.75㎡,购置安装初级盐水竹笋和进一步加工的清水竹笋生产设备,建设后年产竹笋产品2000t。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34万元。 | 施工期: (1)废气:主要主要来源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拟采取措施:①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围挡,围挡底边应当设置防溢基础,不得有泥浆外漏;围挡应安全可靠;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上部宜设置朝向场内区域的喷雾装置,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m。②施工区、材料加工及存放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楚,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必须采用防尘网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项目不在现场设置施工营地,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①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排水沟,将场内雨水引致临时沉淀池。②在施工场地周围修建临时雨水导流沟。③修建临时沉淀池(1个,容积不小于4m3)对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同时必须做好池体防渗防漏处理。④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降雨天,不进行土方开挖作业,避免雨水冲刷堆置的弃土形成泥浆水流入附近沟渠。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拟采取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区域;③降低设备声级,选取低噪声设备。④降低人为噪音,减少现场切割等容易产生噪音的环节。⑤在靠近居民点处建设围栏设施,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拆除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拟采取措施:①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行的按照规定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②土石方部分用于绿化覆土,其余部分回填于项目区低洼处。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气:主要来源于生物质锅炉废气、蒸煮废气、发酵异味、污水处理设施异味、食堂油烟、汽车尾气等。拟采取措施:①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拟采用三级水膜除尘对生物质锅炉废气进行处理。②蒸煮废气(G1、G3)、盐渍异味(G2)、汽车尾气、竹笋发酵异味产生量少,呈无组织排放。③污水处理站异味采取对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加盖处理,减少无组织臭气排放量;定期对污水处理站喷洒除臭剂,及时清掏污泥等,可以有效地降低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④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规定要求后排放。 (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场地冲洗废水、锅炉排水、除尘废水及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综合污水处理站同生产废水一起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经自建的排污口(DW001)外排太平河;②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经自建的排污口(DW001)外排太平河。③锅炉排水及软水净化器产生的清洁下水回用于烟气除尘使用;④项目水膜除尘设施设置三级沉淀池,除尘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除尘用水,不外排。水膜除尘设施用水优先使用锅炉排水,不够部分使用新鲜水。⑤绿化用水经植物吸收利用,蒸发消耗。⑥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后进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主要来源于生物质锅炉、剥笋壳机、污水处理站等设备运行噪声。拟采取措施:①项目夜间不生产,将主要的生产设备布置于室内,通过建筑物隔声降噪。②在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③在平面设计时,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并设置于室内,再通过建筑隔声降低噪声污染。④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⑤项目区周边增加绿化等;⑥减少车辆不必要的怠速与制动、出入口设置减震带,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及废油(隔油池)、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产固废、不合格产品、废树脂、生物质锅炉灰渣、烟气除尘设施沉渣、废机油等。拟采取措施: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食堂泔水及废油(隔油池),食堂设置泔水桶,产生的食堂泔水经泔水桶收集后,定期清运到太平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隔油池废油定期清掏,运至太平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③生产性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已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附近村民清运,用于饲养牲畜,为防止竹笋原料废弃物长期暂存于厂区,产生恶臭气体,环评建议当生产性固废产生时,及时清运处置;④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附近村民清运,用于饲养牲畜;⑤废弃包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能外售的纸箱、纸板等外售给废品收购商,不能外售的集中收集后清运到太平村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⑥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当地村民清掏用于农作物施肥;⑦沉淀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不含重金属物质等,故污泥定期清掏,清运到太平村垃圾收集点暂存;⑧生物质锅炉灰渣、烟气除尘设施沉渣经清掏后委托当地村民用于农作物施肥;⑨废树脂为一般固废,由厂家更换及清运处;⑩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知的单位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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