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拟审批《石林县春源砂场年产100万吨砂料环保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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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拟审批《石林县春源砂场年产100万吨砂料环保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石林县春源砂场年产100万吨砂料环保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林县春源砂场年产100万吨砂料环保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林县长湖镇宜政村委会老寨子村

建设单位:石林县春源砂场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在自有矿山的矿界范围内南侧采空区内新建一条砂料环保生产线,生产线用地面积为58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料仓、宿舍,并配套建设废气、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阶段

污染物类别

环境影响

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烟气。对施工现场适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防风措施并洒水降尘。2、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雨季地表径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回用不完的经征得有关部门许可后外排,禁止含大量泥沙或未经处理 (略) 政管网及水体,施工现场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3、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路线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机械噪声和施工人员噪声,做到文明施工。4、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应严格执行《〈 (略) 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综上所述,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废采取环保措施后对外环境的影响小。

营运期

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进口粉尘、破碎、筛分、制砂粉尘、料仓扬尘、运输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尾气以及食堂油烟。

(1)投料进口粉尘:给料机设置于半封闭彩钢瓦大棚内,且在投料口安装喷雾降尘设施;(2)破碎、筛分及制砂粉尘:破碎、筛分及制砂设备均建设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同时封闭输送皮带;分别在破碎设备、筛分设备及制砂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及引风管,通过引风机引入到一套布袋除尘设备,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在生产车间顶棚,同步安装雾化喷淋设施,对车间无组织粉尘进行雾化喷淋抑尘。(3)料仓扬尘:料仓主要包括1座毛料仓、2座中转料仓、1座土废料仓及1座成品料仓,总占地面积为1200m2,为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并在顶棚同步安装雾化喷淋设施,对料仓无组织粉尘进行雾化喷淋抑尘。(4)运输道路扬尘:通过采取限制车速,配置了1辆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并根据项目实际运营情况, 在车辆集中运输时段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加强对路面的维护、对运输车辆进行加盖篷布、杜绝汽车沿路抛洒渣土等措施,以减少道路扬尘。(5)食堂油烟:评价建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去除效率≥60%)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的油烟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废水

运营期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初期雨水经排水沟统一收集至雨水沉砂池,经雨水沉砂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用水及绿化用水,上述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和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降尘。

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等机械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为进一步降低运营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营期采取以下措施:a.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避免设备噪声增大。b.运输车辆应减速并禁止鸣笛,夜间不进行生产。

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雨水收集沉砂池泥沙、旱厕粪便以及机械维修检查产生的废矿物油。

①布袋除尘器捕集粉尘与成品一同外售;②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③雨水收集沉砂池泥沙定期清掏后,用于采空区回填和绿化覆土;不外排;④旱厕粪便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不外排;⑤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统一回用于机械设备润滑使用,使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立废矿物油出入库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矿物油,最大存在总量为0.4t,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项目风险类型为危险物质泄漏,若危废暂存间发生泄漏,导至油品泄漏至场地周围,对土壤造成影响,下渗地下则会污染周围地下水环境,若遇强降雨,油品可能顺地势流入落水河。

废矿物油暂存间设顶棚及四周围挡,废矿物油收集及送至暂存间由专职人员负责,废矿物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定时进行危废暂存间的检查巡视。须配备有应急桶、铲子、沙子等应急物资。发现废矿物油泄漏后先进行溢流的围堵,用沙子吸收溢出的液体,然后用铲子铲装含油沙至应急桶,妥善放置。尽快找出泄露源并进行封堵处理,避免持续泄漏。

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石林县春源砂场年产100万吨砂料环保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石林县春源砂场年产100万吨砂料环保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林县春源砂场年产100万吨砂料环保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林县长湖镇宜政村委会老寨子村

建设单位:石林县春源砂场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在自有矿山的矿界范围内南侧采空区内新建一条砂料环保生产线,生产线用地面积为58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料仓、宿舍,并配套建设废气、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阶段

污染物类别

环境影响

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烟气。对施工现场适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防风措施并洒水降尘。2、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雨季地表径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回用不完的经征得有关部门许可后外排,禁止含大量泥沙或未经处理 (略) 政管网及水体,施工现场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3、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路线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机械噪声和施工人员噪声,做到文明施工。4、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应严格执行《〈 (略) 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综上所述,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废采取环保措施后对外环境的影响小。

营运期

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进口粉尘、破碎、筛分、制砂粉尘、料仓扬尘、运输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尾气以及食堂油烟。

(1)投料进口粉尘:给料机设置于半封闭彩钢瓦大棚内,且在投料口安装喷雾降尘设施;(2)破碎、筛分及制砂粉尘:破碎、筛分及制砂设备均建设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同时封闭输送皮带;分别在破碎设备、筛分设备及制砂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及引风管,通过引风机引入到一套布袋除尘设备,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在生产车间顶棚,同步安装雾化喷淋设施,对车间无组织粉尘进行雾化喷淋抑尘。(3)料仓扬尘:料仓主要包括1座毛料仓、2座中转料仓、1座土废料仓及1座成品料仓,总占地面积为1200m2,为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并在顶棚同步安装雾化喷淋设施,对料仓无组织粉尘进行雾化喷淋抑尘。(4)运输道路扬尘:通过采取限制车速,配置了1辆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并根据项目实际运营情况, 在车辆集中运输时段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加强对路面的维护、对运输车辆进行加盖篷布、杜绝汽车沿路抛洒渣土等措施,以减少道路扬尘。(5)食堂油烟:评价建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去除效率≥60%)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的油烟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废水

运营期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初期雨水经排水沟统一收集至雨水沉砂池,经雨水沉砂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用水及绿化用水,上述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和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降尘。

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等机械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为进一步降低运营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营期采取以下措施:a.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避免设备噪声增大。b.运输车辆应减速并禁止鸣笛,夜间不进行生产。

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雨水收集沉砂池泥沙、旱厕粪便以及机械维修检查产生的废矿物油。

①布袋除尘器捕集粉尘与成品一同外售;②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③雨水收集沉砂池泥沙定期清掏后,用于采空区回填和绿化覆土;不外排;④旱厕粪便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不外排;⑤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统一回用于机械设备润滑使用,使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立废矿物油出入库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矿物油,最大存在总量为0.4t,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项目风险类型为危险物质泄漏,若危废暂存间发生泄漏,导至油品泄漏至场地周围,对土壤造成影响,下渗地下则会污染周围地下水环境,若遇强降雨,油品可能顺地势流入落水河。

废矿物油暂存间设顶棚及四周围挡,废矿物油收集及送至暂存间由专职人员负责,废矿物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定时进行危废暂存间的检查巡视。须配备有应急桶、铲子、沙子等应急物资。发现废矿物油泄漏后先进行溢流的围堵,用沙子吸收溢出的液体,然后用铲子铲装含油沙至应急桶,妥善放置。尽快找出泄露源并进行封堵处理,避免持续泄漏。

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石林县春源砂场年产100万吨砂料环保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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