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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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不锈钢阀门240吨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略) 温州湾新区滨海十三路468号2号楼2楼南面,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为1896m2。该企业拟投资100万元进行新建生产,待项目建成后预计达到年产不锈钢阀门240吨的生产规模。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落实污水治理设施,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系统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于车间,少量金属粉尘(打磨粉尘、打标粉尘)无组织排放于车间,生产期间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时清理车间落尘。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东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达到3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沾染切屑液的金属屑、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水处理污泥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4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不锈钢阀门240吨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略) 温州湾新区滨海十三路468号2号楼2楼南面,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为1896m2。该企业拟投资100万元进行新建生产,待项目建成后预计达到年产不锈钢阀门240吨的生产规模。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落实污水治理设施,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系统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于车间,少量金属粉尘(打磨粉尘、打标粉尘)无组织排放于车间,生产期间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时清理车间落尘。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东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达到3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沾染切屑液的金属屑、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水处理污泥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4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不锈钢阀门240吨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略) 温州湾新区滨海十三路468号2号楼2楼南面,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为1896m2。该企业拟投资100万元进行新建生产,待项目建成后预计达到年产不锈钢阀门240吨的生产规模。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落实污水治理设施,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系统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于车间,少量金属粉尘(打磨粉尘、打标粉尘)无组织排放于车间,生产期间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时清理车间落尘。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东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达到3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沾染切屑液的金属屑、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水处理污泥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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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不锈钢阀门240吨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略) 温州湾新区滨海十三路468号2号楼2楼南面,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为1896m2。该企业拟投资100万元进行新建生产,待项目建成后预计达到年产不锈钢阀门240吨的生产规模。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落实污水治理设施,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系统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于车间,少量金属粉尘(打磨粉尘、打标粉尘)无组织排放于车间,生产期间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时清理车间落尘。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东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达到3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沾染切屑液的金属屑、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水处理污泥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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