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含锂人造卤水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江西永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含锂人造卤水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江西永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含锂人造卤水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江西永 (略) (以下简称“永瀚新能源”) (略) (略) 袁州区医药工业园内(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4°21′57.475″,北纬27°53′59.773″)。 (略) (略) 厂区内已建2号厂房作为生产厂房、综合楼三楼作为办公用房,占地面积约7214m2。项目以锂云母熟料为原辅料,经破碎、球磨调浆、浸出、过滤、洗涤等工序,达年产20万吨含锂人造卤水规模。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于2023年4月编制完成了《江西永 (略) 年产20万吨含锂人造卤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8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袁环评字【2023】9号)。
3、项目投资情况
投资20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30万,占总投资的1.1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西永 (略) 年产20万吨含锂人造卤水生产线项目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等。
二、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本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上料、破碎等粉尘经旋风+袋式除尘处理后变更为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初期雨水池容积由220m3增加至300m3。
本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球磨浸出废水、设备、地面、车辆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球磨浸出工序使用,球磨浸出废水全部进入产品中,不外排;设备和地面冲洗水经收集后与球磨浸出废水一并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及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破碎、输送、入仓、装卸、运输等工序的工艺粉尘。上料、破碎工序及输送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破碎料粉尘、入料仓粉尘、装卸废气采取喷淋洒水抑尘处理;运输废气采取限速慢行、加盖机布篷、对运输道路定期洒水、设置运输车辆冲洗平台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减震、隔声降噪,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布袋除尘灰、浸出渣、沉淀池沉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等。其中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灰返回生产,重新利用;浸出渣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则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为卤水、废机油泄漏出厂界,以及铊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泄露等为环境风险。为了做好预防工作等,本项目已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物资和装备,并新建1个事故应急池(300m3),一旦出现环境事件应急事件情况,可立即启用应急设施和装备,本项目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已备案。
6、排污许可证
公司已于2023年8月申请拿到了排污许可证。
7、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经过现场勘察,项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的50m范围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也无其它食品生产企业等敏感性企业,满足卫生防护距离
8、总量控制
主要污染物CODcr的排放总量均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江西龙翔 (略) (JXLXH2023-0382)报告可知:
1、废水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各污染因子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及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铊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标准限值;循环水氟化物、铊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 (略) 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
2、废气监测结果
有组织颗粒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铊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周边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为卤水、废机油泄漏出厂界,以及铊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泄露等为环境风险。为了做好预防工作等,本项目已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物资和装备,并新建1个事故应急池(300m3),一旦出现环境事件应急事件情况,可立即启用应急设施和装备,本项目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已备案。
5、排污许可证
公司已于2023年8月申请拿到了排污许可证。
6、总量控制
主要污染物CODcr的排放总量均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7、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经过现场勘察,项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的50m范围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也无其它食品生产企业等敏感性企业,满足卫生防护距离。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勘查,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后续整改要求后,原则上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江西永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含锂人造卤水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江西永 (略) (以下简称“永瀚新能源”) (略) (略) 袁州区医药工业园内(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4°21′57.475″,北纬27°53′59.773″)。 (略) (略) 厂区内已建2号厂房作为生产厂房、综合楼三楼作为办公用房,占地面积约7214m2。项目以锂云母熟料为原辅料,经破碎、球磨调浆、浸出、过滤、洗涤等工序,达年产20万吨含锂人造卤水规模。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于2023年4月编制完成了《江西永 (略) 年产20万吨含锂人造卤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8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袁环评字【2023】9号)。
3、项目投资情况
投资20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30万,占总投资的1.1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西永 (略) 年产20万吨含锂人造卤水生产线项目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等。
二、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本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上料、破碎等粉尘经旋风+袋式除尘处理后变更为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初期雨水池容积由220m3增加至300m3。
本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球磨浸出废水、设备、地面、车辆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球磨浸出工序使用,球磨浸出废水全部进入产品中,不外排;设备和地面冲洗水经收集后与球磨浸出废水一并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及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破碎、输送、入仓、装卸、运输等工序的工艺粉尘。上料、破碎工序及输送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破碎料粉尘、入料仓粉尘、装卸废气采取喷淋洒水抑尘处理;运输废气采取限速慢行、加盖机布篷、对运输道路定期洒水、设置运输车辆冲洗平台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减震、隔声降噪,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布袋除尘灰、浸出渣、沉淀池沉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等。其中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灰返回生产,重新利用;浸出渣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则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为卤水、废机油泄漏出厂界,以及铊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泄露等为环境风险。为了做好预防工作等,本项目已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物资和装备,并新建1个事故应急池(300m3),一旦出现环境事件应急事件情况,可立即启用应急设施和装备,本项目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已备案。
6、排污许可证
公司已于2023年8月申请拿到了排污许可证。
7、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经过现场勘察,项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的50m范围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也无其它食品生产企业等敏感性企业,满足卫生防护距离
8、总量控制
主要污染物CODcr的排放总量均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江西龙翔 (略) (JXLXH2023-0382)报告可知:
1、废水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各污染因子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及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铊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标准限值;循环水氟化物、铊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 (略) 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
2、废气监测结果
有组织颗粒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铊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周边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为卤水、废机油泄漏出厂界,以及铊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泄露等为环境风险。为了做好预防工作等,本项目已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物资和装备,并新建1个事故应急池(300m3),一旦出现环境事件应急事件情况,可立即启用应急设施和装备,本项目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已备案。
5、排污许可证
公司已于2023年8月申请拿到了排污许可证。
6、总量控制
主要污染物CODcr的排放总量均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7、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经过现场勘察,项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的50m范围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也无其它食品生产企业等敏感性企业,满足卫生防护距离。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勘查,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后续整改要求后,原则上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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