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5000吨不含筛分、磁选、包装工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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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5000吨不含筛分、磁选、包装工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江西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5000吨不含筛分、磁选、包装工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 (略) 年产10000吨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5000吨不含筛分、磁选、包装工序) (略) (略) 袁州区医药工业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1"28.21",北纬 27°54"22.95")。主体工程包括扩建综合楼4241.26 平方米、生产车间 8234.28 平方米及水电等辅助设施。项目以一氧化硅为原料,通过投料、高温烧结、混料等工序,形成年产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5000t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0月委托福建闽科 (略) 编制完成了《江西* (略) 年产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5000 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取得了《关于江西* (略) 年产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 5000 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评字【2019】94 号),2020年4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20年9月由企业组织召开了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通过。2022年10月委托江西龙翔安全 (略) 编制完成了《江西* (略) 年产10000吨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年1月16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 (略) 年产10000吨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环评【2023】2号)。

本项目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380H7U67001U。

3、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2.1%。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西* (略) 年产10000吨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5000吨不含筛分、磁选、包装工序)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保护设施等。

二、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本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给料废气由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变更为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其它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要求后外排地表水体。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烧结工艺废气。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烧结炉产生的烧结工艺废气通过热力燃烧+夹管冷却+布袋除尘+20m 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20m 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减震、隔声、衰减降噪,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来源于集尘渣、烧结大颗粒、磁性杂质、沉淀池底泥、废布袋、废机油、生活垃圾。集气渣外售综合利用;烧结大颗粒可外售综合利用;磁性杂质可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外售资源回收企业综合利用;沉淀池底泥可外售砖厂综合利用;废机油为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天然气、*炔、石墨粉、氢气、废机油泄露引发火灾、爆炸、中毒和废水、生产废气事故性排放风险,但在厂区内的实际存在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生产设施、废水处理站、生产车间等均已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情况出现。本项目已于2023年6月重新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备案。

6、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对厂区生产车间、化粪池、沉淀池、危废暂存库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蚀、防渗漏处理;其中各生产车间地面采用防腐地面并用环氧胶泥勾缝或使用环氧树脂砂浆整体地面进行防渗;各种泵类的基础表面使用耐酸瓷砖并用环氧胶泥勾缝;对废水收集、处理、排放、输送系统、固废暂存间地面等进行防渗处理;事故水池为钢混结构,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

7、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经核实,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540m处梅湖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江西龙翔 (略) (JXLXH2023-0033)检测报告可知:

1、废水排放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排放口中pH值、CODcr、BOD5、NH3-N、SS、TP、动植物油、石油类等因子均满足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其它行业标准;无组织排放的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周边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地下水监控井各检测因子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5、总量控制

主要污染物CODcr、NH3-H、氮氧化物、总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总量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勘查,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后续整改要求后,原则上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江西

江西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5000吨不含筛分、磁选、包装工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 (略) 年产10000吨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5000吨不含筛分、磁选、包装工序) (略) (略) 袁州区医药工业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1"28.21",北纬 27°54"22.95")。主体工程包括扩建综合楼4241.26 平方米、生产车间 8234.28 平方米及水电等辅助设施。项目以一氧化硅为原料,通过投料、高温烧结、混料等工序,形成年产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5000t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0月委托福建闽科 (略) 编制完成了《江西* (略) 年产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5000 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取得了《关于江西* (略) 年产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 5000 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评字【2019】94 号),2020年4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20年9月由企业组织召开了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通过。2022年10月委托江西龙翔安全 (略) 编制完成了《江西* (略) 年产10000吨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年1月16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 (略) 年产10000吨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环评【2023】2号)。

本项目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380H7U67001U。

3、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2.1%。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西* (略) 年产10000吨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5000吨不含筛分、磁选、包装工序)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保护设施等。

二、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本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给料废气由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变更为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其它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要求后外排地表水体。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烧结工艺废气。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烧结炉产生的烧结工艺废气通过热力燃烧+夹管冷却+布袋除尘+20m 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20m 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减震、隔声、衰减降噪,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来源于集尘渣、烧结大颗粒、磁性杂质、沉淀池底泥、废布袋、废机油、生活垃圾。集气渣外售综合利用;烧结大颗粒可外售综合利用;磁性杂质可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外售资源回收企业综合利用;沉淀池底泥可外售砖厂综合利用;废机油为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天然气、*炔、石墨粉、氢气、废机油泄露引发火灾、爆炸、中毒和废水、生产废气事故性排放风险,但在厂区内的实际存在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生产设施、废水处理站、生产车间等均已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情况出现。本项目已于2023年6月重新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备案。

6、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对厂区生产车间、化粪池、沉淀池、危废暂存库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蚀、防渗漏处理;其中各生产车间地面采用防腐地面并用环氧胶泥勾缝或使用环氧树脂砂浆整体地面进行防渗;各种泵类的基础表面使用耐酸瓷砖并用环氧胶泥勾缝;对废水收集、处理、排放、输送系统、固废暂存间地面等进行防渗处理;事故水池为钢混结构,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

7、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经核实,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540m处梅湖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江西龙翔 (略) (JXLXH2023-0033)检测报告可知:

1、废水排放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排放口中pH值、CODcr、BOD5、NH3-N、SS、TP、动植物油、石油类等因子均满足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其它行业标准;无组织排放的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周边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地下水监控井各检测因子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5、总量控制

主要污染物CODcr、NH3-H、氮氧化物、总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总量 (略) 袁州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勘查,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后续整改要求后,原则上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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