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塔镇安崖村大石沟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大河塔镇安崖村大石沟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我公司大河塔镇安崖村大石沟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大河塔镇安崖村大石沟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德海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榆阳区大河塔镇安崖沟村采石场
建设规模:利用煤矸石,外购黄土、粘土,辅以采石坑治理期间削坡及基础处理产生的碎岩土填充废弃采石坑,实现采石废弃地恢复治理综合利用的目标。采石场治理后与周边土地连成片,修复损毁土地17.58ha,其中恢复林草地面积14.84ha,旱地1.22ha,果园1.52ha。设计充填总量为509.89万m3(不含1.09万m3场内剥离表土,后期用于植被恢复),其中煤矸石455.1万m3,黄土50.42万m3、黏土4.37万m3,浅层喷射注浆3.23万m2,预计回填年限10年。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回填作业位于坑内,深度50米,扬尘通过及时洒水、自然沉降,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卸料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相应标准限值,影响可接受。
项目拟设700m2表土临时中转堆场。表土临时贮存遮盖防风抑尘网,并根据天气情况洒水抑尘,可减少70%风蚀抑尘,扬尘排放量约为0.00036t/d(0.119t/a)。
运输道路扬尘通过采取道路硬化、运矸石及粘土车辆加盖篷布,派专人洒水、定时清扫,同时道路两侧进行植树绿化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在加强保养维修后,机械废气污染物相对较小。项目地地域开阔,经自然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回填治理期于场地空地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台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在工程回填结束后沉淀池内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浇洒,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压实机等作业机械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维持其最低噪声水平,土地复垦场区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土石方均就地回填,不外弃;现场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设垃圾桶收集后依托当地生活垃圾清运系统定期清运;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填充采石坑。项目车辆保养、检修利用周边汽修店进行,场区内不贮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项目回填治理期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
项目矸石分层填充、压实,由里向外分区填充,用推土机摊铺、平整,每堆放1m后的矸石进行一次压实,使填充场处于缺氧状态。采取上述措施后发生矸石自燃的概率较低,对土壤环境影响也很小。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岩土实验中心对项目所在地的岩石渗透系数值检测在6.3×10-6-8.07×10-6cm/s之间。即项目坑底现有砂岩可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Ⅰ类填埋场天然防渗层渗透系数及厚度要求,可作为坑底天然基础防渗层。同时由于封场防渗和中间隔离层阻渗作用,加之当地蒸发量较大,此外场地周围无河流汇入且项目地高程较高,即使连续大雨时期雨水下渗采坑内亦不易形成浸泡淋溶条件,矸石长期浸泡在雨水中可能性较小。同时根据本项目矸石检测试验,无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超标。综上,项目复垦后矸石淋溶液对周边土壤影响很小。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环境管理政策要求;在落实工程设计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达到区域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项目有环境保护利害关系的相关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内容,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参与接待地址: (略) 榆阳区航宇路双宜下巷西一排6号
陕西德海 (略)
联系人:郭总*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榆阳区航宇路双宜下巷西一排6号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_*.html
报告书全本链接:http://**提取码: ho43
我公司大河塔镇安崖村大石沟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大河塔镇安崖村大石沟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德海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榆阳区大河塔镇安崖沟村采石场
建设规模:利用煤矸石,外购黄土、粘土,辅以采石坑治理期间削坡及基础处理产生的碎岩土填充废弃采石坑,实现采石废弃地恢复治理综合利用的目标。采石场治理后与周边土地连成片,修复损毁土地17.58ha,其中恢复林草地面积14.84ha,旱地1.22ha,果园1.52ha。设计充填总量为509.89万m3(不含1.09万m3场内剥离表土,后期用于植被恢复),其中煤矸石455.1万m3,黄土50.42万m3、黏土4.37万m3,浅层喷射注浆3.23万m2,预计回填年限10年。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回填作业位于坑内,深度50米,扬尘通过及时洒水、自然沉降,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卸料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相应标准限值,影响可接受。
项目拟设700m2表土临时中转堆场。表土临时贮存遮盖防风抑尘网,并根据天气情况洒水抑尘,可减少70%风蚀抑尘,扬尘排放量约为0.00036t/d(0.119t/a)。
运输道路扬尘通过采取道路硬化、运矸石及粘土车辆加盖篷布,派专人洒水、定时清扫,同时道路两侧进行植树绿化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在加强保养维修后,机械废气污染物相对较小。项目地地域开阔,经自然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回填治理期于场地空地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台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在工程回填结束后沉淀池内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浇洒,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压实机等作业机械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维持其最低噪声水平,土地复垦场区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土石方均就地回填,不外弃;现场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设垃圾桶收集后依托当地生活垃圾清运系统定期清运;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填充采石坑。项目车辆保养、检修利用周边汽修店进行,场区内不贮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项目回填治理期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
项目矸石分层填充、压实,由里向外分区填充,用推土机摊铺、平整,每堆放1m后的矸石进行一次压实,使填充场处于缺氧状态。采取上述措施后发生矸石自燃的概率较低,对土壤环境影响也很小。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岩土实验中心对项目所在地的岩石渗透系数值检测在6.3×10-6-8.07×10-6cm/s之间。即项目坑底现有砂岩可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Ⅰ类填埋场天然防渗层渗透系数及厚度要求,可作为坑底天然基础防渗层。同时由于封场防渗和中间隔离层阻渗作用,加之当地蒸发量较大,此外场地周围无河流汇入且项目地高程较高,即使连续大雨时期雨水下渗采坑内亦不易形成浸泡淋溶条件,矸石长期浸泡在雨水中可能性较小。同时根据本项目矸石检测试验,无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超标。综上,项目复垦后矸石淋溶液对周边土壤影响很小。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环境管理政策要求;在落实工程设计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达到区域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项目有环境保护利害关系的相关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内容,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参与接待地址: (略) 榆阳区航宇路双宜下巷西一排6号
陕西德海 (略)
联系人:郭总*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榆阳区航宇路双宜下巷西一排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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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全本链接:http://**提取码: ho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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