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9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应县烨宏废品收购加工厂年加工3800吨废旧玻璃建设项目 | 项 (略) (略) 应县大临河乡寺庄村北侧1.1km处 | 应县烨宏废品收购加工厂 | 山西方天 (略) | 项目租用应 (略) 的东侧厂区,占地面积3000 m2(约4.5亩),建筑面积约2000m2,新建200 m2办公房,位于厂区南侧,新建一栋面积为1800 m2的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包括原料储存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储存区,主要布设1条废旧玻璃破碎生产线,包括洗料机、进料斗、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年加工废旧玻璃3800吨。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如下污染防治措施:①设置施工标志牌并标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②施工工地要做到“6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100%、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④施工物料运输车辆要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开集中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运输。⑤施工场地边界设置高度2.5 m以上的围挡。⑥土方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盖防尘网。⑦施工使用的水泥、石灰、砂石、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⑧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场区内堆存应覆盖防尘网并定期喷水压尘。⑨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硬化地面采用用水冲洗的方法清洁积尘,道路定时洒水抑尘。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分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两大类。有组织排放粉尘:上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包装粉尘,在进料斗、破碎机、筛分机和包装机上方各设一套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送至一套布袋除尘器(风量33100 m3/h),经除尘处理后由1根15 m高的1#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粉尘:物料运输(厂区道路)粉尘,通过对厂区内外运输路段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原料储存区(卸料)粉尘,通过地面全部硬化,设干雾抑尘装置;并采取定点卸料且控制卸料高度等措施;未被收集粉尘,定期在集气罩附近洒水抑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采取以下治理措施:(1)为减少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项目区设置1座2×2×1 m3的沉淀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作施工物料混合用水、喷洒降尘,不外排。(2)对于雨季,由于施工现场地表裸露、土方及建筑材料堆积,降雨时受雨水冲击冲刷,初期雨水中将携带有大量泥沙。本项目在施工现场修建简易雨水排水渠,出口设置雨水沉淀池。(3)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以减少在施工期间的用水量。 项目运营期污水包括生活污水,玻璃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通过设旱厕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至附近农田,作施肥处理。玻璃清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①施工单位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如选择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等,并及时维修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10:00以后至次日早晨6:00禁止使用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由于工艺或工程进度要求需在夜间施工时,需事先征得环保部门的同意,并树立公告牌向周边居民说明情况。③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高噪声设备同时进行施工。④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行驶路线行走,行驶线路要尽量绕开居住区,路过噪声敏感目标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⑤为避免局部地区声级过高,在同一施工点不要安排大量施工机械,尽量将强噪声设备分散安排,应量避免同时运转,同时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洗料机、破碎机、振动筛、分级筛、皮带输送机、包装机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室内布置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布置;厂区周边加强绿化。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范措施 施工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进行拣选,并收集其中的灰碴、钢碴等物料后外售;砂、石、废砖等可暂存于厂区内,后期使用,堆放过程中需进行遮盖措施。(2)项目施工前清运车辆应采用封闭形或采用篷布进行遮盖,清运车辆应每天清洗,严禁轮胎带土上路。未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及废弃土石方要集中堆放,并进行遮盖,防止起尘或因雨水冲刷产生二次污染。(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禁止乱堆乱放。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污泥、除尘灰、废瓶盖和废塑料、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专人运往附近垃圾转运站处理;循环水池污泥清掏收集后运附近烧结砖厂作为原料进行综合利用;除尘灰直接装袋,入库暂存,与产品一起外售;废塑料盖、废塑料收集后交由附近废品回收站收集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范措施 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并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加强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工作,避免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破碎发生。 (六)落实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①施工期土建工程应尽量避开雨季,以使水土流失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②根据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破坏原地表面积的预测,工程开挖及施工临时设施占地将对原地表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构成破坏,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补偿。③为防止雨水、洪水径流对堆料场和渣(土)体的冲刷,需采用编织带或其它遮盖物对其进行遮盖,以减少损失。④动土前在项目周边建临时围墙、及时清运弃土,施工道路采用硬化路面。 ⑤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回用,尽量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⑥后期绿化建设中,应优先选用固沙植物,覆盖的泥土应不超出绿化边界,并及时种植草木巩固泥土,防止雨水冲刷造成土流失,以改善项目的生态环境。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厂区绿化工作。机油储存在单独封闭的室内,并在四周做好围堰措施,防止机油泄露后造成外流;机油的储存应具备应急的器械和有关用具。 |
应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应县烨宏废品收购加工厂年加工3800吨废旧玻璃建设项目 | 项 (略) (略) 应县大临河乡寺庄村北侧1.1km处 | 应县烨宏废品收购加工厂 | 山西方天 (略) | 项目租用应 (略) 的东侧厂区,占地面积3000 m2(约4.5亩),建筑面积约2000m2,新建200 m2办公房,位于厂区南侧,新建一栋面积为1800 m2的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包括原料储存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储存区,主要布设1条废旧玻璃破碎生产线,包括洗料机、进料斗、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年加工废旧玻璃3800吨。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如下污染防治措施:①设置施工标志牌并标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②施工工地要做到“6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100%、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④施工物料运输车辆要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开集中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运输。⑤施工场地边界设置高度2.5 m以上的围挡。⑥土方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盖防尘网。⑦施工使用的水泥、石灰、砂石、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⑧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场区内堆存应覆盖防尘网并定期喷水压尘。⑨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硬化地面采用用水冲洗的方法清洁积尘,道路定时洒水抑尘。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分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两大类。有组织排放粉尘:上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包装粉尘,在进料斗、破碎机、筛分机和包装机上方各设一套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送至一套布袋除尘器(风量33100 m3/h),经除尘处理后由1根15 m高的1#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粉尘:物料运输(厂区道路)粉尘,通过对厂区内外运输路段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原料储存区(卸料)粉尘,通过地面全部硬化,设干雾抑尘装置;并采取定点卸料且控制卸料高度等措施;未被收集粉尘,定期在集气罩附近洒水抑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采取以下治理措施:(1)为减少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项目区设置1座2×2×1 m3的沉淀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作施工物料混合用水、喷洒降尘,不外排。(2)对于雨季,由于施工现场地表裸露、土方及建筑材料堆积,降雨时受雨水冲击冲刷,初期雨水中将携带有大量泥沙。本项目在施工现场修建简易雨水排水渠,出口设置雨水沉淀池。(3)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以减少在施工期间的用水量。 项目运营期污水包括生活污水,玻璃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通过设旱厕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至附近农田,作施肥处理。玻璃清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①施工单位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如选择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等,并及时维修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10:00以后至次日早晨6:00禁止使用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由于工艺或工程进度要求需在夜间施工时,需事先征得环保部门的同意,并树立公告牌向周边居民说明情况。③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高噪声设备同时进行施工。④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行驶路线行走,行驶线路要尽量绕开居住区,路过噪声敏感目标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⑤为避免局部地区声级过高,在同一施工点不要安排大量施工机械,尽量将强噪声设备分散安排,应量避免同时运转,同时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洗料机、破碎机、振动筛、分级筛、皮带输送机、包装机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室内布置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布置;厂区周边加强绿化。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范措施 施工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进行拣选,并收集其中的灰碴、钢碴等物料后外售;砂、石、废砖等可暂存于厂区内,后期使用,堆放过程中需进行遮盖措施。(2)项目施工前清运车辆应采用封闭形或采用篷布进行遮盖,清运车辆应每天清洗,严禁轮胎带土上路。未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及废弃土石方要集中堆放,并进行遮盖,防止起尘或因雨水冲刷产生二次污染。(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禁止乱堆乱放。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污泥、除尘灰、废瓶盖和废塑料、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专人运往附近垃圾转运站处理;循环水池污泥清掏收集后运附近烧结砖厂作为原料进行综合利用;除尘灰直接装袋,入库暂存,与产品一起外售;废塑料盖、废塑料收集后交由附近废品回收站收集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范措施 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并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加强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工作,避免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破碎发生。 (六)落实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①施工期土建工程应尽量避开雨季,以使水土流失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②根据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破坏原地表面积的预测,工程开挖及施工临时设施占地将对原地表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构成破坏,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补偿。③为防止雨水、洪水径流对堆料场和渣(土)体的冲刷,需采用编织带或其它遮盖物对其进行遮盖,以减少损失。④动土前在项目周边建临时围墙、及时清运弃土,施工道路采用硬化路面。 ⑤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回用,尽量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⑥后期绿化建设中,应优先选用固沙植物,覆盖的泥土应不超出绿化边界,并及时种植草木巩固泥土,防止雨水冲刷造成土流失,以改善项目的生态环境。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厂区绿化工作。机油储存在单独封闭的室内,并在四周做好围堰措施,防止机油泄露后造成外流;机油的储存应具备应急的器械和有关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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