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城乡规划批前公示扶绥县新型建材基地项目
扶绥县城乡规划批前公示扶绥县新型建材基地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扶绥县新型建材基地项目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该项目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在扶南大道东面、绥渌大道西面、规划横十一路北面。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本项目共包含1栋1层混凝土生产线、1栋1层料仓、1栋1层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料仓、2栋1层干拌砂浆生产线、1栋1层生产控制用房、1栋1层车间、1栋6层试验楼、1栋6层办公楼、2栋1层配电房、1栋1层砂浆出料场蓬、1栋1层商砼生产操作楼、1栋1层沥青混凝土出料场蓬、1栋1层设备用房、1栋1层门卫室、1处垃圾收集点。总用地面积为30597.87㎡,总建筑面积25585.2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5585.20㎡,建筑占地面积12239.77㎡,绿地面积3276.59㎡。
(二)项目容积率为0.84,建筑系数为40%,绿地率为10.71%,建筑最高高度为22.9米。
(三)机动车停车位14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8个。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 (略) 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因总平规划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0日)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 (略) 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5室,邮编:*)。
特此公示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2日
关联文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扶绥县新型建材基地项目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该项目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在扶南大道东面、绥渌大道西面、规划横十一路北面。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本项目共包含1栋1层混凝土生产线、1栋1层料仓、1栋1层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料仓、2栋1层干拌砂浆生产线、1栋1层生产控制用房、1栋1层车间、1栋6层试验楼、1栋6层办公楼、2栋1层配电房、1栋1层砂浆出料场蓬、1栋1层商砼生产操作楼、1栋1层沥青混凝土出料场蓬、1栋1层设备用房、1栋1层门卫室、1处垃圾收集点。总用地面积为30597.87㎡,总建筑面积25585.2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5585.20㎡,建筑占地面积12239.77㎡,绿地面积3276.59㎡。
(二)项目容积率为0.84,建筑系数为40%,绿地率为10.71%,建筑最高高度为22.9米。
(三)机动车停车位14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8个。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 (略) 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因总平规划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0日)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 (略) 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5室,邮编:*)。
特此公示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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