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关于澄江澄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黄磷尾气建设2×350吨/天氧化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关于澄江澄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黄磷尾气建设2×350吨/天氧化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关于澄 (略) 利用黄磷尾气建设2×350吨/天氧化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限:2023年9月12 日—2023年9月18 日。
联系电话:0877-*
传 真:0877-*
联系邮箱:*@*26.com
通信地址: (略) 凤麓街道人民西路延长线2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类型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澄 (略) 利用黄磷尾气建设2×350吨/天氧化钙项目 | 云南 省 澄江 市九村镇工业园区东溪哨片区(澄江 (略) 二车间内) | 澄 (略) | 报告表 | 云南 (略) | 该项 (略) (略) 九村镇工业园区东溪哨片区(澄江 (略) 二车间内),于2023年7月7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04-05-*),项目估算总投资766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12.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1236m2,总建(构)筑物面积6292.6m2。该项目租用用澄江 (略) 生产二车间部分现有厂房及土地,新建2座利用黄磷尾气日产350吨套筒式竖窑氧化钙生产装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先行建设1座日产 350 吨套筒式竖窑氧化钙生产装置,以及黄磷尾气输送系统、原料输送系统、成品运输系统、办公生活设施、配套环设施等。后续二期再建设1座日产 350 吨套筒式竖窑氧化钙生产装置。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场地周围设不低于2.5m的挡墙、围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严禁敞开作业; 2.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安排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3.对料场采取塑料薄膜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 4.施工现场进出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5.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洒漏现象,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6.进出项目区的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较多,主要采取减速慢行、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道路扬尘的影响; 7.施工过程中应采用环保型,节能型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且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 8.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 9.使用商品混凝土; 10.在装修油漆期间,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油漆作业结束完成以后,每天进行通风换气一至二个月后才能使用,并且使用后注意室内空气的流畅。 (二)施工期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地表径流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内降尘用水,不外排。 2.施工生活污水较清洁部分并入施工废水一起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另一部分生活污水为粪便污水排入依托厂内的厕所。 3.建筑材料应分类集中堆放,且雨天顶部覆盖篷布。 4.水泥、沙石等建筑材料应适量堆放,尽量减少存放时间。 5.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将基建期避开雨季进行。 6.在固定的停放场,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的修检维护,尽量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燃油的跑、冒、漏、滴现象。 7.及时处理混凝土罐车洒落在地面上的混凝土,以减少废水中泥沙含量。 8.在施工场区内修建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产生的养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 9.雨季前优先建设排水沟、围墙、围挡及沉淀池,将产生的地表径流引入拟设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 (三)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建设期加强施工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 2.在进行建筑垃圾运输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 3.合理布置机械设备,设置在项目中部空旷地带,尽量远离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 4.在进行物料运输时,车辆出入现场应低速、禁鸣; 5.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段浇筑等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6.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6:00期间施工。但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7.对于位置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在室内进行操作; 8.在施工工作面铺设草袋等,以减少车辆与路面摩擦产生的噪音; 9.加强高噪声施工设备的维修管理,减少设备非正常的噪声。 (四)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土石方。该项目的挖方量约为1500m3,填方量为1500m3,无余方产生。该项目不设置取土场。 2.建筑垃圾。施工期对建构筑物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废弃材料,主要包括砂石、废金属、废钢筋、玻璃等建筑固废。根据《环境卫生工程》(2006年)中《建筑垃圾的产生与循环利用》,项目在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为188.78t;租赁厂区内有约650m2的建筑物需要拆除(主要包含原有锅炉房及配电室等),拆除建筑垃圾约500t。根据类比,项目可回收利用按照30%计算,可回收部分约为16.165吨,剩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为37.72吨。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余下部分由施工方统一 (略) 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处置率100%,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每天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处置率达100%,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产生的弃土渣均外运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2)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清理收集后部分回用,如钢材和塑料,可回收利用的尽量进行回收利用,对废砖、残余混凝土等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为避免雨季施工造成径流对周围水体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排水沟,产生的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暴雨地表径流通过排水沟流入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等,避免流入周边地表水体; 2.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3.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遮蔽,减少雨水冲刷。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原料车间设为封闭车间,车间地用水泥硬化以降低堆场扬尘;装卸扬尘、地仓落料点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及时清扫、定期洒水降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T/CCAS 022-2022)中附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原料筛分粉尘、窑前料仓粉尘排放口DA001,出料、成品筛分、成品筒仓、卸料粉尘排放口DA003的颗粒物通过高效布袋除尘器(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T/CCAS 022-2022)中附表1标准限值要求; 3.1#竖窑窑顶布料器粉尘、煅烧废气排放口DA002、2#线窑顶布料器粉尘、煅烧废气排放口DA004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通过高效布袋除尘器(TA004)+20m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SO2参考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T/CCAS 022-2022)中附表1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 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中的BOD5、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氯、大肠埃希氏菌等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绿化。 (三)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生产设备运营噪声通过优化设备、做好设备隔震减震措施、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 1.生活垃圾。该项目劳动定员40人,厂区内提供食宿,员工生活垃圾主要为废弃食品袋、纸盒、残羹剩菜及卫生纸等,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0.48kg计,员工年工作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9.2kg/d,5.76t/a。厂区设置的1个封闭式移动垃圾收集箱用于收集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 2.布袋除尘器粉尘。该项目原料筛分、窑前仓粉尘、窑顶布料粉尘、石灰石煅烧粉尘经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收集作为产品供给冶钢粉磨站、搅拌站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382.891t/a;筛分、成品仓及卸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返回成品仓,作为成品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415.67t/a。 3.筛分后不合格石灰石。原料筛分过程成中不合格石灰石,落入废料棚内,及时运往冶钢粉尘站用作粉磨站原料,产生量约9144.58t/a。 4.废机油。项目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 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废机油属 HW08 900-214-08 类危险废物(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三、结论 该项目性质与周边环境功能区划相符,符合规划布局要求,选址合理可行。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有关环保措施, 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执行“三同时”制度,并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该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不会带来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环境影响可行的。 |
(略) 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关于澄 (略) 利用黄磷尾气建设2×350吨/天氧化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限:2023年9月12 日—2023年9月18 日。
联系电话:0877-*
传 真:0877-*
联系邮箱:*@*26.com
通信地址: (略) 凤麓街道人民西路延长线2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类型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澄 (略) 利用黄磷尾气建设2×350吨/天氧化钙项目 | 云南 省 澄江 市九村镇工业园区东溪哨片区(澄江 (略) 二车间内) | 澄 (略) | 报告表 | 云南 (略) | 该项 (略) (略) 九村镇工业园区东溪哨片区(澄江 (略) 二车间内),于2023年7月7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04-05-*),项目估算总投资766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12.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1236m2,总建(构)筑物面积6292.6m2。该项目租用用澄江 (略) 生产二车间部分现有厂房及土地,新建2座利用黄磷尾气日产350吨套筒式竖窑氧化钙生产装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先行建设1座日产 350 吨套筒式竖窑氧化钙生产装置,以及黄磷尾气输送系统、原料输送系统、成品运输系统、办公生活设施、配套环设施等。后续二期再建设1座日产 350 吨套筒式竖窑氧化钙生产装置。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场地周围设不低于2.5m的挡墙、围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严禁敞开作业; 2.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安排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3.对料场采取塑料薄膜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 4.施工现场进出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5.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洒漏现象,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6.进出项目区的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较多,主要采取减速慢行、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道路扬尘的影响; 7.施工过程中应采用环保型,节能型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且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 8.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 9.使用商品混凝土; 10.在装修油漆期间,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油漆作业结束完成以后,每天进行通风换气一至二个月后才能使用,并且使用后注意室内空气的流畅。 (二)施工期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地表径流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内降尘用水,不外排。 2.施工生活污水较清洁部分并入施工废水一起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另一部分生活污水为粪便污水排入依托厂内的厕所。 3.建筑材料应分类集中堆放,且雨天顶部覆盖篷布。 4.水泥、沙石等建筑材料应适量堆放,尽量减少存放时间。 5.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将基建期避开雨季进行。 6.在固定的停放场,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的修检维护,尽量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燃油的跑、冒、漏、滴现象。 7.及时处理混凝土罐车洒落在地面上的混凝土,以减少废水中泥沙含量。 8.在施工场区内修建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产生的养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 9.雨季前优先建设排水沟、围墙、围挡及沉淀池,将产生的地表径流引入拟设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 (三)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建设期加强施工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 2.在进行建筑垃圾运输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 3.合理布置机械设备,设置在项目中部空旷地带,尽量远离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 4.在进行物料运输时,车辆出入现场应低速、禁鸣; 5.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段浇筑等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6.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6:00期间施工。但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7.对于位置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在室内进行操作; 8.在施工工作面铺设草袋等,以减少车辆与路面摩擦产生的噪音; 9.加强高噪声施工设备的维修管理,减少设备非正常的噪声。 (四)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土石方。该项目的挖方量约为1500m3,填方量为1500m3,无余方产生。该项目不设置取土场。 2.建筑垃圾。施工期对建构筑物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废弃材料,主要包括砂石、废金属、废钢筋、玻璃等建筑固废。根据《环境卫生工程》(2006年)中《建筑垃圾的产生与循环利用》,项目在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为188.78t;租赁厂区内有约650m2的建筑物需要拆除(主要包含原有锅炉房及配电室等),拆除建筑垃圾约500t。根据类比,项目可回收利用按照30%计算,可回收部分约为16.165吨,剩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为37.72吨。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余下部分由施工方统一 (略) 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处置率100%,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每天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处置率达100%,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产生的弃土渣均外运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2)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清理收集后部分回用,如钢材和塑料,可回收利用的尽量进行回收利用,对废砖、残余混凝土等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为避免雨季施工造成径流对周围水体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排水沟,产生的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暴雨地表径流通过排水沟流入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等,避免流入周边地表水体; 2.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3.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遮蔽,减少雨水冲刷。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原料车间设为封闭车间,车间地用水泥硬化以降低堆场扬尘;装卸扬尘、地仓落料点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及时清扫、定期洒水降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T/CCAS 022-2022)中附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原料筛分粉尘、窑前料仓粉尘排放口DA001,出料、成品筛分、成品筒仓、卸料粉尘排放口DA003的颗粒物通过高效布袋除尘器(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T/CCAS 022-2022)中附表1标准限值要求; 3.1#竖窑窑顶布料器粉尘、煅烧废气排放口DA002、2#线窑顶布料器粉尘、煅烧废气排放口DA004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通过高效布袋除尘器(TA004)+20m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SO2参考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T/CCAS 022-2022)中附表1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 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中的BOD5、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氯、大肠埃希氏菌等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绿化。 (三)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生产设备运营噪声通过优化设备、做好设备隔震减震措施、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 1.生活垃圾。该项目劳动定员40人,厂区内提供食宿,员工生活垃圾主要为废弃食品袋、纸盒、残羹剩菜及卫生纸等,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0.48kg计,员工年工作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9.2kg/d,5.76t/a。厂区设置的1个封闭式移动垃圾收集箱用于收集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 2.布袋除尘器粉尘。该项目原料筛分、窑前仓粉尘、窑顶布料粉尘、石灰石煅烧粉尘经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收集作为产品供给冶钢粉磨站、搅拌站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382.891t/a;筛分、成品仓及卸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返回成品仓,作为成品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415.67t/a。 3.筛分后不合格石灰石。原料筛分过程成中不合格石灰石,落入废料棚内,及时运往冶钢粉尘站用作粉磨站原料,产生量约9144.58t/a。 4.废机油。项目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 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废机油属 HW08 900-214-08 类危险废物(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三、结论 该项目性质与周边环境功能区划相符,符合规划布局要求,选址合理可行。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有关环保措施, 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执行“三同时”制度,并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该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不会带来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环境影响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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