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南涪路节点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南涪路节点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国际生 (略) :
你单位《关于调整南涪路节点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的函》(国际生物城函〔2023〕240号)已收悉。我委于2023年4月以(巴南发改审发〔2023〕82号)批复了南涪路节点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建议书,因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发生改变,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39号)有关规定,需要重新履行项目建议书审批手续。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涪路节点交通改善工程(2303-*-04-01-*)
二、建设性质:改建
三、建设地点:巴南区木洞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改造范围约1040米,其中,地下通道范围约395米、改造天池大道约390米、建 (略) 广场总面积约176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结构工程(主要为地通道工程)、交通工程、人行道附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工程、 (略) 设计及景观工程等。
五、工程总投资约21746.5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7858.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2277.03万元,预备费用约1610.95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六、接文后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深度要求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落实项目的用地预审、规划选址、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论证等前期工作,并落实项目资金筹措方案,要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具体资金安排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巴南发改审发〔2023〕82号批复文件不再执行。
特此批复
(略)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国际生 (略) :
你单位《关于调整南涪路节点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的函》(国际生物城函〔2023〕240号)已收悉。我委于2023年4月以(巴南发改审发〔2023〕82号)批复了南涪路节点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建议书,因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发生改变,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39号)有关规定,需要重新履行项目建议书审批手续。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涪路节点交通改善工程(2303-*-04-01-*)
二、建设性质:改建
三、建设地点:巴南区木洞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改造范围约1040米,其中,地下通道范围约395米、改造天池大道约390米、建 (略) 广场总面积约176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结构工程(主要为地通道工程)、交通工程、人行道附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工程、 (略) 设计及景观工程等。
五、工程总投资约21746.5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7858.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2277.03万元,预备费用约1610.95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六、接文后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深度要求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落实项目的用地预审、规划选址、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论证等前期工作,并落实项目资金筹措方案,要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具体资金安排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巴南发改审发〔2023〕82号批复文件不再执行。
特此批复
(略)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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