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安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暖通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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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宏安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暖通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湖南 (略) 暖通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暖通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选 (略) (略) 工业小区,租赁湖 (略) 空置标准厂房,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6360m2,总投资400万元,建设暖通设备生产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消防通风风机 5000 台(柜式风机 1500 台、轴流风机 3500 台)、防火阀 30000 个以及百叶风口 20000 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后经乡镇污水 (略) 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捞刀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机加工金属碎屑及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每天通过干式清扫收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配备脉冲反吹滤芯回收系统回收后,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固化废气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管道流通汇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喷漆、漆雾废气通过负压集气措施收集后,再采取干式过滤(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 高的排气筒(P2)排放;晾干废气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且工作结束后,将喷漆工序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继续保持运转;生产异味通过加强车间密闭性,对车间日常清理,适当增加通风,定期维护生产及环保设备的运行。机加工金属碎屑及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固化工序、喷漆工序产生的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参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从严参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汽车制造企业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限值;车间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生产噪声,通过采取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基础减振、定期维护设备运行等综合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边角料及机加工金属碎屑粉尘、焊接废渣、废包装材料、废滤芯经收集 (略) ;废水性漆桶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原材料厂家回收处置;回收的塑粉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及含油废劳保用品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办公及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3年9月14日


我局拟对湖南 (略) 暖通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暖通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选 (略) (略) 工业小区,租赁湖 (略) 空置标准厂房,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6360m2,总投资400万元,建设暖通设备生产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消防通风风机 5000 台(柜式风机 1500 台、轴流风机 3500 台)、防火阀 30000 个以及百叶风口 20000 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后经乡镇污水 (略) 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捞刀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机加工金属碎屑及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每天通过干式清扫收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配备脉冲反吹滤芯回收系统回收后,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固化废气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管道流通汇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喷漆、漆雾废气通过负压集气措施收集后,再采取干式过滤(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 高的排气筒(P2)排放;晾干废气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且工作结束后,将喷漆工序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继续保持运转;生产异味通过加强车间密闭性,对车间日常清理,适当增加通风,定期维护生产及环保设备的运行。机加工金属碎屑及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固化工序、喷漆工序产生的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参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从严参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汽车制造企业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限值;车间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生产噪声,通过采取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基础减振、定期维护设备运行等综合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边角料及机加工金属碎屑粉尘、焊接废渣、废包装材料、废滤芯经收集 (略) ;废水性漆桶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原材料厂家回收处置;回收的塑粉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及含油废劳保用品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办公及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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