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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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污水处理厂位于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地理位置坐标为E114°4′0.850″,N28°0′52.960″,占地面积31.65亩,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接纳污水主要为入驻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内的酒店、电子信息、服装鞋革等企业产生的污水及慈化镇核心区域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规模2000m3/d。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7 (略) (略) 编制完成了《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2年8月24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环评【2022】64号)。

3、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7422.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7.36万元,占总投资6.8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设施等。

二、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内容,本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自身产生的设备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脱泥废水及生活污水与接纳的废水一并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水处理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经排污管道排入锦江。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各处理单元产生的氨(NH3) 和硫化氢(H2S) ,设置一套生物除臭装置,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改良型AAO 生物池厌氧区、调节池加盖,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 污泥浓缩脱水机房使用密闭抽气设施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送入废气生物除臭装置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恶臭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其余未能收集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通过厂区绿化,对各产生恶臭的处理单元, 加强清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通风。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减噪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栅渣、沉砂、生物除臭废填料及厂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合理处置;污泥暂定为危险废物,待固废属性鉴定后,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如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则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先暂存于贮泥池,按相关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如经鉴定属于一般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在厂区统一收集暂存, 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脱水处理到含水率80%后, (略) (略) , 进行深度脱水达60%含水率 (略) 进行焚烧处理)。

5、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结合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及食品、药品企业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6、其他环保措施

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为未经处理的废水大量泄漏出厂界、废水污染物来源超标和废水处理过程异常、化学品泄漏处置不当以及污泥运输事故为主,废水处理药剂、危废泄露等为环境风险;由于停水、停电、设备故障造成出水严重不达标污染事故,自然灾害对设备、设施、构筑物破坏造成出水严重不达标污染事故;以及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所带来的次生、衍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等。为了做好预防工作和应急预案等,本项目正在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在废水出口与进口均设置了监控和控制措施等,一旦出现废水处理量超出处理能力等突发情况,可立即启动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将突发情况废水排入应急事故池暂存。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江西龙翔 (略) (JXLXH2023-0128)、江西宏德 (略) (HDJC*)报告可知:

1、废气排放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排放标准。

2、厂界噪声监测情况

从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各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地下水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地下水监测因子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废水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勘查,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后续整改要求后,原则上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宜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污水处理厂位于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地理位置坐标为E114°4′0.850″,N28°0′52.960″,占地面积31.65亩,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接纳污水主要为入驻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内的酒店、电子信息、服装鞋革等企业产生的污水及慈化镇核心区域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规模2000m3/d。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7 (略) (略) 编制完成了《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2年8月24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环评【2022】64号)。

3、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7422.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7.36万元,占总投资6.8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设施等。

二、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内容,本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自身产生的设备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脱泥废水及生活污水与接纳的废水一并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水处理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经排污管道排入锦江。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各处理单元产生的氨(NH3) 和硫化氢(H2S) ,设置一套生物除臭装置,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改良型AAO 生物池厌氧区、调节池加盖,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 污泥浓缩脱水机房使用密闭抽气设施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送入废气生物除臭装置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恶臭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其余未能收集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通过厂区绿化,对各产生恶臭的处理单元, 加强清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通风。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减噪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栅渣、沉砂、生物除臭废填料及厂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合理处置;污泥暂定为危险废物,待固废属性鉴定后,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如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则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先暂存于贮泥池,按相关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如经鉴定属于一般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在厂区统一收集暂存, 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脱水处理到含水率80%后, (略) (略) , 进行深度脱水达60%含水率 (略) 进行焚烧处理)。

5、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结合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及食品、药品企业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6、其他环保措施

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为未经处理的废水大量泄漏出厂界、废水污染物来源超标和废水处理过程异常、化学品泄漏处置不当以及污泥运输事故为主,废水处理药剂、危废泄露等为环境风险;由于停水、停电、设备故障造成出水严重不达标污染事故,自然灾害对设备、设施、构筑物破坏造成出水严重不达标污染事故;以及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所带来的次生、衍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等。为了做好预防工作和应急预案等,本项目正在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在废水出口与进口均设置了监控和控制措施等,一旦出现废水处理量超出处理能力等突发情况,可立即启动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将突发情况废水排入应急事故池暂存。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江西龙翔 (略) (JXLXH2023-0128)、江西宏德 (略) (HDJC*)报告可知:

1、废气排放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排放标准。

2、厂界噪声监测情况

从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各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地下水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地下水监测因子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废水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勘查,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后续整改要求后,原则上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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