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皇湖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调试时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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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皇湖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调试时间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皇湖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2)地址: (略) 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务庄荣星工业区荣二路71号之一
(3)项目占地面积1500㎡,总投资150万元,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5万元,年生产氧化聚*烯蜡粉2000吨,员工总数10人。
(4)项目调试时间:2023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略) ,佛山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皇湖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2)地址: (略) 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务庄荣星工业区荣二路71号之一
(3)项目占地面积1500㎡,总投资150万元,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5万元,年生产氧化聚*烯蜡粉2000吨,员工总数10人。
(4)项目调试时间:2023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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