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厦门 (略) 委托华侨大学开展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项目
地块地址:海沧区海沧大道1993号,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南侧,用地西至大屏山,东侧紧邻海沧大道,北侧为本校高中部已建校区,南 (略) 绿地
建设单位: (略) 海沧区教育局
地块面积:10627.296平方米
原土地类型:工业用地、商业用地
规划土地类型:教育用地
二、调查目的与内容
通过对地块相关的历史和现状资料进行调查分析,识别和判断该地块可能的污染源及污染情况,评估该地块用途变更为教育用地是否存在风险,为地块利用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次调查工作按照分阶段调查的原则,先后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
三、调查结论
1、第一阶段中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对地块进行污染识别。识别结论为:地块历史用途为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涉及污水灌溉、污泥堆肥;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对其产生影响;无地块地下水和土壤历史监测数据,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考虑其可能因工业生产活动以及管理不当的情况,对地块土壤环境可能存在一定影响。为更准确判定本地块土壤环境是否受到污染,故需要对该项目地块进行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采样通过在地块内设置7个土壤钻孔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井,按照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开展采样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
(1)土壤质量情况: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内7个点位、21个土壤样品的45项基本指标以及石油烃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仅个别检出,检出浓度较低;重金属检出浓度较低,土壤环境风险较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
(2)地下水质量情况: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块内3个地下水监测井水样,除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各项指标均达到IV类地下水标准,石油烃(C10-C40)符合《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0.6mg/L)。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区域环境功能使用,受污染的环境风险及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评估地块及周边的现状和历史均无明显污染源,土壤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基于建设用地风险管控的要求,评估该地块污染风险较低,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土壤调查工作可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门 (略)
联系方式:胡工0592-*
编制单位:华侨大学
联系方式:李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厦门 (略) 委托华侨大学开展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项目
地块地址:海沧区海沧大道1993号,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南侧,用地西至大屏山,东侧紧邻海沧大道,北侧为本校高中部已建校区,南 (略) 绿地
建设单位: (略) 海沧区教育局
地块面积:10627.296平方米
原土地类型:工业用地、商业用地
规划土地类型:教育用地
二、调查目的与内容
通过对地块相关的历史和现状资料进行调查分析,识别和判断该地块可能的污染源及污染情况,评估该地块用途变更为教育用地是否存在风险,为地块利用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次调查工作按照分阶段调查的原则,先后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
三、调查结论
1、第一阶段中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对地块进行污染识别。识别结论为:地块历史用途为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涉及污水灌溉、污泥堆肥;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对其产生影响;无地块地下水和土壤历史监测数据,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考虑其可能因工业生产活动以及管理不当的情况,对地块土壤环境可能存在一定影响。为更准确判定本地块土壤环境是否受到污染,故需要对该项目地块进行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采样通过在地块内设置7个土壤钻孔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井,按照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开展采样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
(1)土壤质量情况: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内7个点位、21个土壤样品的45项基本指标以及石油烃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仅个别检出,检出浓度较低;重金属检出浓度较低,土壤环境风险较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
(2)地下水质量情况: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块内3个地下水监测井水样,除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各项指标均达到IV类地下水标准,石油烃(C10-C40)符合《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0.6mg/L)。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区域环境功能使用,受污染的环境风险及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评估地块及周边的现状和历史均无明显污染源,土壤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基于建设用地风险管控的要求,评估该地块污染风险较低,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土壤调查工作可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门 (略)
联系方式:胡工0592-*
编制单位:华侨大学
联系方式: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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