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船营二医院异地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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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船营二医院异地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略) 异地新建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船营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 (略) (略) 异地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船发改请示发〔2023〕2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306-*-04-01-*)总投资64898.49万元(以可研批复为准),总用地面积209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501.4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401.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100平方米。项目共建设4栋建筑物,其中,11层综合楼1栋、1层垃圾处理站1栋、1层制氧站1栋、1层发热门诊1栋,设置床位350张,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略) (略) 《 (略) (略) 异地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长咨能字〔2023〕13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661.01吨标准煤(当量值)/4440.2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961.22万千瓦时、热力23371.83吉焦、天然气55.57万标准立方米、柴油5.1吨。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略) (略) 异地新建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船营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 (略) (略) 异地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船发改请示发〔2023〕2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306-*-04-01-*)总投资64898.49万元(以可研批复为准),总用地面积209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501.4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401.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100平方米。项目共建设4栋建筑物,其中,11层综合楼1栋、1层垃圾处理站1栋、1层制氧站1栋、1层发热门诊1栋,设置床位350张,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略) (略) 《 (略) (略) 异地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长咨能字〔2023〕13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661.01吨标准煤(当量值)/4440.2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961.22万千瓦时、热力23371.83吉焦、天然气55.57万标准立方米、柴油5.1吨。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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