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港丰城港区曲江作业区新越沥青专用码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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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港丰城港区曲江作业区新越沥青专用码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春港丰城港区曲江作业区新越沥青专用码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报告表书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 编:*

项目名称

宜春港丰城港区曲江作业区新越沥青专用码头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宜春港丰城港区曲江作业区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项目位于宜春港丰城港区曲江作业区,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5°49′47.28″,北纬 28°14′51.51″。项目属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对现有沥青泊位进行改造,保持现有沥青管线保持不变,将原1个1000吨级沥青泊位(水工结构兼顾3000吨级)提升为1个3000吨级泊位,新增汽油、柴油、液碱进口管线及管廊,设计年通过能力70万t,使用岸线122.5m。

项目总投资1386.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0万元,占总投资的11.5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船舶生活污水和船底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的环保工作船进行处理。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后方厂区抑尘。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均为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港船舶废气、卸船装罐废气、扫线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有:

(1)本项目采用专管专用,无需对管线进行清理,货卸完毕后,立即对管线进行清扫,减少管道中残存的物料滴漏,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

(2)加强装卸作业现场管理,制定有效的装卸作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滴漏量。如:装卸作业前检查管线密封性,杜绝跑冒滴漏,确保拆卸软管中无残留物料等,减少装卸过程中因物料跑冒滴漏而产生的物料挥发废气。

(3)采用优质产品与材料,确保阀门、法兰片、管道之间的密封,尽量避免意外泄漏事故造成的污染。

(4)优先选用功率大、转速快的发动机,选用含硫量低的优质柴油作为燃料,建设项目控制柴油的含硫量;

采用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地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量,所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了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间营运期内河航道两侧35m区域内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它区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船舶生活垃圾和船舶维修垃圾由赣江段的“三废”接受船接收;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委托环卫部门清理;码头拆卸软管时可能会产生废沥青、废成品油和废碱,属于危险废物,拆卸时用塑料桶装收集,依托后方库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工艺方案,尽量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抓紧施工进度,缩短水上作业时间;施工期减少土地开挖、河水围堵截留等情况,施工期结束之后,应及时恢复绿化;施工期及营运期固体废物均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抛至赣江;施工期及营运期应加强水土保持,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春港丰城港区曲江作业区新越沥青专用码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报告表书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 编:*

项目名称

宜春港丰城港区曲江作业区新越沥青专用码头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宜春港丰城港区曲江作业区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项目位于宜春港丰城港区曲江作业区,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5°49′47.28″,北纬 28°14′51.51″。项目属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对现有沥青泊位进行改造,保持现有沥青管线保持不变,将原1个1000吨级沥青泊位(水工结构兼顾3000吨级)提升为1个3000吨级泊位,新增汽油、柴油、液碱进口管线及管廊,设计年通过能力70万t,使用岸线122.5m。

项目总投资1386.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0万元,占总投资的11.5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船舶生活污水和船底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的环保工作船进行处理。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后方厂区抑尘。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均为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港船舶废气、卸船装罐废气、扫线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有:

(1)本项目采用专管专用,无需对管线进行清理,货卸完毕后,立即对管线进行清扫,减少管道中残存的物料滴漏,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

(2)加强装卸作业现场管理,制定有效的装卸作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滴漏量。如:装卸作业前检查管线密封性,杜绝跑冒滴漏,确保拆卸软管中无残留物料等,减少装卸过程中因物料跑冒滴漏而产生的物料挥发废气。

(3)采用优质产品与材料,确保阀门、法兰片、管道之间的密封,尽量避免意外泄漏事故造成的污染。

(4)优先选用功率大、转速快的发动机,选用含硫量低的优质柴油作为燃料,建设项目控制柴油的含硫量;

采用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地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量,所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了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间营运期内河航道两侧35m区域内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它区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船舶生活垃圾和船舶维修垃圾由赣江段的“三废”接受船接收;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委托环卫部门清理;码头拆卸软管时可能会产生废沥青、废成品油和废碱,属于危险废物,拆卸时用塑料桶装收集,依托后方库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工艺方案,尽量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抓紧施工进度,缩短水上作业时间;施工期减少土地开挖、河水围堵截留等情况,施工期结束之后,应及时恢复绿化;施工期及营运期固体废物均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抛至赣江;施工期及营运期应加强水土保持,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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