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河乡石炭沟等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河乡石炭沟等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区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大河乡石炭沟等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3〕15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9-*-19-01-*。相关专家对宁夏 (略) 编制的《大河乡石炭沟等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域内人饮供水工程建设年代较早,标准较低,管道埋深浅等问题,现有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群众用水需求。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完善供水基础设施,满足群众用水需求,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河乡石炭沟村、石坡子村、平岭子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石炭沟村支管改造。更换Φ160mm给水用钢丝网增强聚*烯复合管道2.56km,配套管道附属建筑物8座,其中闸阀井2座,排气补气阀井3座,放空阀井3座。埋设管线桩26根。
2.石坡子村管道改造。更换Φ110mmPE(1.25MPa)管道2.5km、Φ25mmPPR(1.25MPa)冷水管1.5km,配套管道附属建筑物7座,其中分水阀井2座,联户水表井1座,排气补气阀井3座,放空阀井1座。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0.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0.66万元,设备购置费5.79万元,其他费用13.54万元,预备费3万元,征地补偿费3.98万元,环境保护费2万元,水土保持费1.5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70万元,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0.47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大河乡石炭沟等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投资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河乡石炭沟等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投资审定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79.28 | 79.28 | |||
一 | 石炭沟村支管改造 | 38.86 | 38.86 | ||
二 | 石坡子村管道改造 | 40.42 | 40.42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0.58 | 5.79 | 6.37 | ||
第三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0.8 | 0.8 | |||
第四部分 其他费用 | 13.54 | 13.54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4.84 | 4.84 | ||
二 | 工程监理费 | 2.18 | 2.18 | ||
三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4.1 | 4.1 | ||
四 | 其他 | 2.42 | 2.42 | ||
1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2.02 | 2.02 |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0.4 | 0.4 | ||
第四部分 预备费 | 3 | 3 |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80.66 | 5.79 | 16.54 | 102.99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3.98 | |||
Ⅲ | 环境保护投资 | 2 | |||
Ⅳ | 水土保持投资 | 1.5 | |||
项目总投资 | 110.47 |
区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大河乡石炭沟等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3〕15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9-*-19-01-*。相关专家对宁夏 (略) 编制的《大河乡石炭沟等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域内人饮供水工程建设年代较早,标准较低,管道埋深浅等问题,现有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群众用水需求。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完善供水基础设施,满足群众用水需求,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河乡石炭沟村、石坡子村、平岭子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石炭沟村支管改造。更换Φ160mm给水用钢丝网增强聚*烯复合管道2.56km,配套管道附属建筑物8座,其中闸阀井2座,排气补气阀井3座,放空阀井3座。埋设管线桩26根。
2.石坡子村管道改造。更换Φ110mmPE(1.25MPa)管道2.5km、Φ25mmPPR(1.25MPa)冷水管1.5km,配套管道附属建筑物7座,其中分水阀井2座,联户水表井1座,排气补气阀井3座,放空阀井1座。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0.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0.66万元,设备购置费5.79万元,其他费用13.54万元,预备费3万元,征地补偿费3.98万元,环境保护费2万元,水土保持费1.5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70万元,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0.47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大河乡石炭沟等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投资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河乡石炭沟等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投资审定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79.28 | 79.28 | |||
一 | 石炭沟村支管改造 | 38.86 | 38.86 | ||
二 | 石坡子村管道改造 | 40.42 | 40.42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0.58 | 5.79 | 6.37 | ||
第三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0.8 | 0.8 | |||
第四部分 其他费用 | 13.54 | 13.54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4.84 | 4.84 | ||
二 | 工程监理费 | 2.18 | 2.18 | ||
三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4.1 | 4.1 | ||
四 | 其他 | 2.42 | 2.42 | ||
1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2.02 | 2.02 |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0.4 | 0.4 | ||
第四部分 预备费 | 3 | 3 |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80.66 | 5.79 | 16.54 | 102.99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3.98 | |||
Ⅲ | 环境保护投资 | 2 | |||
Ⅳ | 水土保持投资 | 1.5 | |||
项目总投资 | 110.47 |
宁夏
宁夏
宁夏
宁夏
宁夏
宁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