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巴南区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概算暨投资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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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巴南区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概算暨投资计划的批复

(略) 巴南区固 (略) :

你单位《关于巴南区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概算暨投资计划的请示》(巴固废运输文〔2023〕7号)已收悉。根据重庆远博 (略) 的概算审核报告,经研究,同意将巴南区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纳入我区2023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巴南区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307-*-04-01-*)

二、建设性质:改建。

三、建设地点:巴南区龙洲湾、鱼洞、花溪、莲花街道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改造内容涉及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

(一)7座垃圾转运站治臭治污改造:一是花溪垃圾转运站除尘除臭系统改造升级、站内外立面整治等;二是黄溪口、国土局、鱼轻路等6座垃圾转运站除臭设备改造,内墙、顶棚整治等。

(二)7座垃圾收集站整治:老街印象、工农坡等7座垃圾收集站安装除臭设备,站内地面、内墙、外立面整治。

(三)1套新购设备:在莲花街道大中村增设垃圾收集设备、除臭设备及附属设备1套。

五、工程总投资526.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7.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45万元。资金来源:市级专项“2023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资金补助500万元,其余业主自筹。

六、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投资概算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控制总投资,不得突破。

七、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附件:巴南区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概算表

(略)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巴南区固 (略) :

你单位《关于巴南区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概算暨投资计划的请示》(巴固废运输文〔2023〕7号)已收悉。根据重庆远博 (略) 的概算审核报告,经研究,同意将巴南区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纳入我区2023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巴南区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307-*-04-01-*)

二、建设性质:改建。

三、建设地点:巴南区龙洲湾、鱼洞、花溪、莲花街道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改造内容涉及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

(一)7座垃圾转运站治臭治污改造:一是花溪垃圾转运站除尘除臭系统改造升级、站内外立面整治等;二是黄溪口、国土局、鱼轻路等6座垃圾转运站除臭设备改造,内墙、顶棚整治等。

(二)7座垃圾收集站整治:老街印象、工农坡等7座垃圾收集站安装除臭设备,站内地面、内墙、外立面整治。

(三)1套新购设备:在莲花街道大中村增设垃圾收集设备、除臭设备及附属设备1套。

五、工程总投资526.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7.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45万元。资金来源:市级专项“2023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资金补助500万元,其余业主自筹。

六、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投资概算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控制总投资,不得突破。

七、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附件:巴南区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概算表

(略)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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