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子街油田玛51X井区二叠系风城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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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子街油田玛51X井区二叠系风城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3年8月20日委森诺科技承担了《夏子街油田玛51X井区二叠系风城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夏子街油田玛51X井区二叠系风城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夏子街油田玛51X井区二叠系风城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

建设单位: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新钻6口页岩油井,分布在6座新建单井井场内,另外对玛51X探井实行探转采工程,合计新建4台14型节能抽油机、3台电潜螺杆泵。

本次新建1计量站1座,新钻油井配套建设单井出油管线DN65 PN2.5MPa 12.47km、集油支线DN150 PN3.5MPa 3.23km;玛51X井配套建设单井出油管线DN50 PN2.5MPa 0.8km,就近搭接至新建集油支线。并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

项目实施后,最大年产油量为7.06×104t(第2年),最大年产液量为8.8×104t(第2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见附件,纸质版报告书可以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单位名称: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单位地址:新 (略) 迎宾路66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90-*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2023年9月14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3年8月20日委森诺科技承担了《夏子街油田玛51X井区二叠系风城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夏子街油田玛51X井区二叠系风城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夏子街油田玛51X井区二叠系风城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

建设单位: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新钻6口页岩油井,分布在6座新建单井井场内,另外对玛51X探井实行探转采工程,合计新建4台14型节能抽油机、3台电潜螺杆泵。

本次新建1计量站1座,新钻油井配套建设单井出油管线DN65 PN2.5MPa 12.47km、集油支线DN150 PN3.5MPa 3.23km;玛51X井配套建设单井出油管线DN50 PN2.5MPa 0.8km,就近搭接至新建集油支线。并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

项目实施后,最大年产油量为7.06×104t(第2年),最大年产液量为8.8×104t(第2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见附件,纸质版报告书可以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单位名称: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单位地址:新 (略) 迎宾路66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90-*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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