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洋酶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试研发实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关于北洋酶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试研发实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北洋酶(天津) (略) 小试研发实验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北洋酶(天津) (略) 小试研发实验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内)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B座8层822、823 |
建设单位 | 北洋酶(天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众信汇达(天津) (略) |
项目概况 | 北洋酶(天津) (略) 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内)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B座822、823室建设小试研发实验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327.49平方米,主要设置办公区、试剂准备区、样品制备区、扩增区等区域,购置相关试验仪器、设备,用于新型核酸检测技术的研发,项目建成后年研发1000批次,共计8000组。该项目环保投资14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噪声治理、固体废物暂存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与消毒过程挥发废气经收集,一并通过1套“SDG酸雾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楼顶1根新建40m高排气筒P1排放。P1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二)超声清洗机废水、恒温水浴箱废水、实验器皿第三遍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依托园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统一处理,污水总排口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排风机、超声清洗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清运;废包装盒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废样品、实验废液、实验室沾染废物、废试剂和废试剂瓶、实验器皿第一、二遍清洗废水、废凝胶和凝胶电泳废水、废活性炭、废SDG酸雾吸附剂、废过滤介质属于危险废物,高温灭菌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 |
2023年9月14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北洋酶(天津) (略) 小试研发实验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北洋酶(天津) (略) 小试研发实验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内)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B座8层822、823 |
建设单位 | 北洋酶(天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众信汇达(天津) (略) |
项目概况 | 北洋酶(天津) (略) 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内)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B座822、823室建设小试研发实验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327.49平方米,主要设置办公区、试剂准备区、样品制备区、扩增区等区域,购置相关试验仪器、设备,用于新型核酸检测技术的研发,项目建成后年研发1000批次,共计8000组。该项目环保投资14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噪声治理、固体废物暂存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与消毒过程挥发废气经收集,一并通过1套“SDG酸雾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楼顶1根新建40m高排气筒P1排放。P1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二)超声清洗机废水、恒温水浴箱废水、实验器皿第三遍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依托园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统一处理,污水总排口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排风机、超声清洗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清运;废包装盒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废样品、实验废液、实验室沾染废物、废试剂和废试剂瓶、实验器皿第一、二遍清洗废水、废凝胶和凝胶电泳废水、废活性炭、废SDG酸雾吸附剂、废过滤介质属于危险废物,高温灭菌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 |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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