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中心城区输供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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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中心城区输供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对乌兰察布中心城区输供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中心城区输供水工程。

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凉城县、 (略) 、察哈尔右翼前旗、集宁区等。

3.建设规模与内容:

乌兰察布中心城区输供水工程是一项长距离引调水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为:以黄河干流为水源,在现有已建工程的基础上,新建输水线路约118.60km,将黄河水输送 (略) 泉玉林水库,并进行处理后供 (略) 中心城区生活工业用水。其中新建输水管道总长约109.70km,管径为DN1200~DN1600,管材采用复合钢管和球墨铸铁管;新建中途加压泵站1座,设计流量为1.94m3/s,设计扬程为272米;新建泉玉林泵站1座,设计流量为1.46m3/s,设计扬程为26米;新建输水隧洞1条,长度为8.9km,洞径为2.0米;新建净水厂1座,设计规模为12万m3/d以及泉玉林水库清淤工程,清淤量为20万m3。工程范围涉及到乌兰察布凉城县、 (略) 、察哈尔右翼前旗、集宁区等。

4.建设工期:2024年5月至2027年12月。

5.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4万元,资金为政府投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至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联系人:王若曦

联系电话:*

2.评估机构:亿特利 (略) 联系人:田磊

联系电话:* 邮 箱:*@*63.com

(略) 水利局

2023年8月31日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对乌兰察布中心城区输供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中心城区输供水工程。

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凉城县、 (略) 、察哈尔右翼前旗、集宁区等。

3.建设规模与内容:

乌兰察布中心城区输供水工程是一项长距离引调水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为:以黄河干流为水源,在现有已建工程的基础上,新建输水线路约118.60km,将黄河水输送 (略) 泉玉林水库,并进行处理后供 (略) 中心城区生活工业用水。其中新建输水管道总长约109.70km,管径为DN1200~DN1600,管材采用复合钢管和球墨铸铁管;新建中途加压泵站1座,设计流量为1.94m3/s,设计扬程为272米;新建泉玉林泵站1座,设计流量为1.46m3/s,设计扬程为26米;新建输水隧洞1条,长度为8.9km,洞径为2.0米;新建净水厂1座,设计规模为12万m3/d以及泉玉林水库清淤工程,清淤量为20万m3。工程范围涉及到乌兰察布凉城县、 (略) 、察哈尔右翼前旗、集宁区等。

4.建设工期:2024年5月至2027年12月。

5.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4万元,资金为政府投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至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联系人:王若曦

联系电话:*

2.评估机构:亿特利 (略) 联系人:田磊

联系电话:* 邮 箱:*@*63.com

(略) 水利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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