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三跃石料加工厂利用尾矿废石年加工机制石料20万立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代县三跃石料加工厂利用尾矿废石年加工机制石料20万立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代县三跃石料加工厂利用尾矿废石年加工机制石料20万立方项目 | (略) 代县聂营镇东段景村东北侧340米处 | 代县三跃石料加工厂 | 山西企 (略) | 项目位于代县聂营镇东段景村东北侧340米处,建设规模为年产机制石料20万立方米。项目占地面积为6666.7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900平米,办公区360平米。购置主要生产设备7台(套),其中颚式破碎机1台,锤式破碎机1台,振动筛1台,皮带机1台,变压器1台,给料机1台。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2.5万元。2020年8月2日,该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020-*-42-03-*)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控制要满足“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对施工流动器械的冲洗设固定场所,冲洗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施工材料混合用水,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音排放限值;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利用的材料供给周边地区修补道路使用,不能回收的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到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地表。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清理道路、厂区及库内地面积尘,并对进出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物料产品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标准,建设车辆清洗平台,对进出厂车辆轮胎及车身进行清洗,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原料及成品储存采用全封闭轻钢结构储库,地面进行硬化,原料库与成品库进出口安装自动启闭门和雾帘,屋顶设可覆盖全场的水雾抑尘装置,原料卸车及成品装车均在库内进行,并在装卸点处设置一台移动式雾炮机喷雾降尘。成品库内进行分区设置,对不同粒径产品进行分区堆放,存放区顶部进行全封闭,对成品装卸口进行半封闭设置,产品皮带落料口设柔性连接,降低落差,减少粉尘产生。原料及成品储存周期控制在6d。所有输送、转运设备均安装在全封闭加工车间内,合理设置输送路线降低物料跌落高度,采用轻钢结构对物料输送皮带、各转运点以及末端卸料点进行全封闭处理,并在顶部接吸尘管,产生废气经收集后经管道统一进入厂区除尘装置。车间内跌落物料要及时清扫,定期洒水抑尘。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1.0mg/m3。加工车间的所有生产设备全封闭,对给料机三侧及顶部封闭,顶部接集气罩,对破碎机和筛分机进行全封闭处理,顶部接集气罩,各含尘废气引入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能力49000m3/h,滤袋面积1700m2,过滤风速0.6m/min,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设旱厕,定期清掏,职工生活污水经一座2m3生活污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车辆冲洗平台配套设置沉淀池和循环水池,容积均为20m3,车辆冲洗平台产生的洗车废水经沉淀池二级沉淀后循环回用于车辆的冲洗,不得外排;厂区西南最低处新建一座96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 生产设备全部采用低噪环保设备,并安装在全封闭车间内。生产设备全部设独立底座,安装减振垫,并进行基础减振。各类风机进出风口和水泵进出水口采用柔性连接。进入厂区的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夜间运输、生产,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场内垃圾箱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置。洗车沉淀池定期清理,底渣混入成品外售,除尘灰经收集后外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经收集后暂存于9m2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期应从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强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保护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做重点防渗处理,循环水池、雨水收集池和生产车间做一般防渗处理,其他储库、道路及厂区其他区域等做简单防渗处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建立运行台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农水生态股0350—* | |||||||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5日 |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代县三跃石料加工厂利用尾矿废石年加工机制石料20万立方项目 | (略) 代县聂营镇东段景村东北侧340米处 | 代县三跃石料加工厂 | 山西企 (略) | 项目位于代县聂营镇东段景村东北侧340米处,建设规模为年产机制石料20万立方米。项目占地面积为6666.7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900平米,办公区360平米。购置主要生产设备7台(套),其中颚式破碎机1台,锤式破碎机1台,振动筛1台,皮带机1台,变压器1台,给料机1台。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2.5万元。2020年8月2日,该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020-*-42-03-*)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控制要满足“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对施工流动器械的冲洗设固定场所,冲洗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施工材料混合用水,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音排放限值;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利用的材料供给周边地区修补道路使用,不能回收的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到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地表。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清理道路、厂区及库内地面积尘,并对进出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物料产品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标准,建设车辆清洗平台,对进出厂车辆轮胎及车身进行清洗,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原料及成品储存采用全封闭轻钢结构储库,地面进行硬化,原料库与成品库进出口安装自动启闭门和雾帘,屋顶设可覆盖全场的水雾抑尘装置,原料卸车及成品装车均在库内进行,并在装卸点处设置一台移动式雾炮机喷雾降尘。成品库内进行分区设置,对不同粒径产品进行分区堆放,存放区顶部进行全封闭,对成品装卸口进行半封闭设置,产品皮带落料口设柔性连接,降低落差,减少粉尘产生。原料及成品储存周期控制在6d。所有输送、转运设备均安装在全封闭加工车间内,合理设置输送路线降低物料跌落高度,采用轻钢结构对物料输送皮带、各转运点以及末端卸料点进行全封闭处理,并在顶部接吸尘管,产生废气经收集后经管道统一进入厂区除尘装置。车间内跌落物料要及时清扫,定期洒水抑尘。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1.0mg/m3。加工车间的所有生产设备全封闭,对给料机三侧及顶部封闭,顶部接集气罩,对破碎机和筛分机进行全封闭处理,顶部接集气罩,各含尘废气引入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能力49000m3/h,滤袋面积1700m2,过滤风速0.6m/min,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设旱厕,定期清掏,职工生活污水经一座2m3生活污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车辆冲洗平台配套设置沉淀池和循环水池,容积均为20m3,车辆冲洗平台产生的洗车废水经沉淀池二级沉淀后循环回用于车辆的冲洗,不得外排;厂区西南最低处新建一座96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 生产设备全部采用低噪环保设备,并安装在全封闭车间内。生产设备全部设独立底座,安装减振垫,并进行基础减振。各类风机进出风口和水泵进出水口采用柔性连接。进入厂区的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夜间运输、生产,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场内垃圾箱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置。洗车沉淀池定期清理,底渣混入成品外售,除尘灰经收集后外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经收集后暂存于9m2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期应从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强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保护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做重点防渗处理,循环水池、雨水收集池和生产车间做一般防渗处理,其他储库、道路及厂区其他区域等做简单防渗处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建立运行台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农水生态股0350—* | |||||||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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