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清皓普众科技有限公司义齿用瓷块制造和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湖南清皓普众科技有限公司义齿用瓷块制造和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湖南清皓普众科技有限公司义齿用瓷块制造和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义齿用瓷块制造和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义齿用瓷块制造和研发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天元区黑龙江路639号(株洲高新区栗雨工业园58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建设地 (略) 天元区新马动力创新园2.2期工程F栋1-3层。 本工程 (略) 天元区新马动力创新园2.2期工程F栋1-3层局部建设而成,租赁总建筑面积6650.39m2,其中租赁1F为义齿用氧化锆瓷块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690.8㎡;租赁2F为办公室,建筑面积1150.04㎡;租赁3F为研发中心,建筑面积2809.55㎡。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租赁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混料机、液压机、冷等静压机、高温脱脂炉、推板窑、车床等生产设备和义齿用瓷块研发试验设备设施,建设2条义齿用氧化锆瓷块制造加工生产线、1条义齿用树脂渗透瓷块研发试验线,配套完善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噪声处理等环保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全瓷义齿用氧化锆瓷块52.5万块/年、配制义齿用染色液3万瓶/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影响:本项目充分利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会产生少量的废气、噪声、固废,由于建设内容较为简单,施工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2、营运期影响: ①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厂房已建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表4中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河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少量染色液配制清洗废水收集作危废处理,不外排。 ②废气:本项目生产车间生产1线脱脂废气采用高温燃烧裂解的处理方式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2线脱脂废气采用高温燃烧裂解的处理方式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多工位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研发中心研发试验过程中树脂浸渍、固化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加强通排风排出。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限值要求,各污染因子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混料机、液压机、冷等静压机等设备噪声,在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噪声贡献值较小,东、西、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边角废料、粉尘净化器回收粉尘、废包装材料及不合格产品,废液压油、研发化学品原料包装桶、废抹布手套以及生活垃圾等。 项目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粉尘净化器回收粉尘、及不合格产品返回厂家综合利用,可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项目废液压油、研发化学品原料包装桶和含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湖南清皓普众科技有限公司义齿用瓷块制造和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义齿用瓷块制造和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义齿用瓷块制造和研发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天元区黑龙江路639号(株洲高新区栗雨工业园58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建设地 (略) 天元区新马动力创新园2.2期工程F栋1-3层。 本工程 (略) 天元区新马动力创新园2.2期工程F栋1-3层局部建设而成,租赁总建筑面积6650.39m2,其中租赁1F为义齿用氧化锆瓷块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690.8㎡;租赁2F为办公室,建筑面积1150.04㎡;租赁3F为研发中心,建筑面积2809.55㎡。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租赁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混料机、液压机、冷等静压机、高温脱脂炉、推板窑、车床等生产设备和义齿用瓷块研发试验设备设施,建设2条义齿用氧化锆瓷块制造加工生产线、1条义齿用树脂渗透瓷块研发试验线,配套完善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噪声处理等环保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全瓷义齿用氧化锆瓷块52.5万块/年、配制义齿用染色液3万瓶/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影响:本项目充分利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会产生少量的废气、噪声、固废,由于建设内容较为简单,施工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2、营运期影响: ①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厂房已建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表4中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河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少量染色液配制清洗废水收集作危废处理,不外排。 ②废气:本项目生产车间生产1线脱脂废气采用高温燃烧裂解的处理方式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2线脱脂废气采用高温燃烧裂解的处理方式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多工位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研发中心研发试验过程中树脂浸渍、固化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加强通排风排出。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限值要求,各污染因子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混料机、液压机、冷等静压机等设备噪声,在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噪声贡献值较小,东、西、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边角废料、粉尘净化器回收粉尘、废包装材料及不合格产品,废液压油、研发化学品原料包装桶、废抹布手套以及生活垃圾等。 项目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粉尘净化器回收粉尘、及不合格产品返回厂家综合利用,可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项目废液压油、研发化学品原料包装桶和含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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