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新建故县学校建设
武乡县新建故县学校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武乡县新建故县学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武乡县丰州镇白家窑村
建设单位:武乡县教育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武乡县新建故县学校建设项目位于武乡县丰州镇白家窑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483平方米,包括:新建教学楼(小学、初中)16520平方米、综合楼9220平方米、报告厅1240平方米、看台1070平方米,体育食堂综合楼6180平方米,学校宿舍19410平方米,教师宿舍7030平方米,连廊2700平方米,大门及门房3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68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22000平方米;以及校区内相关配套緑化、照明、通信、硬化、消防、地下管网等附属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3326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施工期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减少施工扬尘。运营期实验室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实验室楼顶(H=25m)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标准限值要求。
(二)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施工现场设备冲洗固定地点,冲洗废水收集后用于抑尘洒水,生活废水依托校区排水设施。运营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实验室废水经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武乡县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置施工垃圾,土石方转运或运输期间,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控制土方漏、撒污染道路。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的渣土车及时进行清运,渣土运输车辆不得带泥土驶出工地。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厨余垃圾要求定点存放于室内专用垃圾桶内,每日清理,由厨余回收人员统一清运。实验室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废化学试剂瓶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处置。卫生室废物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消毒和收集,运至指定医疗垃圾收放点。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期中,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施工场地建临时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消减施工噪声,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通过采取降噪措施,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在施工期中,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将施工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建设后,尽快进行地面硬化,及时进行绿化覆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武乡县新建故县学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武乡县丰州镇白家窑村
建设单位:武乡县教育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武乡县新建故县学校建设项目位于武乡县丰州镇白家窑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483平方米,包括:新建教学楼(小学、初中)16520平方米、综合楼9220平方米、报告厅1240平方米、看台1070平方米,体育食堂综合楼6180平方米,学校宿舍19410平方米,教师宿舍7030平方米,连廊2700平方米,大门及门房3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68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22000平方米;以及校区内相关配套緑化、照明、通信、硬化、消防、地下管网等附属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3326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施工期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减少施工扬尘。运营期实验室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实验室楼顶(H=25m)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标准限值要求。
(二)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施工现场设备冲洗固定地点,冲洗废水收集后用于抑尘洒水,生活废水依托校区排水设施。运营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实验室废水经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武乡县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置施工垃圾,土石方转运或运输期间,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控制土方漏、撒污染道路。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的渣土车及时进行清运,渣土运输车辆不得带泥土驶出工地。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厨余垃圾要求定点存放于室内专用垃圾桶内,每日清理,由厨余回收人员统一清运。实验室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废化学试剂瓶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处置。卫生室废物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消毒和收集,运至指定医疗垃圾收放点。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期中,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施工场地建临时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消减施工噪声,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通过采取降噪措施,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在施工期中,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将施工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建设后,尽快进行地面硬化,及时进行绿化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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