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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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

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高淳区)
高淳生态环境局 2023-09-15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 (略) 玄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对南京运 (略) 汽车用内饰隔音隔热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高)建〔2023〕47号

2023.9.15

2

(略) 高淳区尽 (略) 养老护理服务综合体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高)建〔2023〕48号

2023.9.15


1




宁环(高)建〔2023〕47号南京运 (略) 汽车用内饰隔音隔热材料生产项目.pdf
宁环(高)建〔2023〕 (略) 高淳区尽 (略) 养老护理服务综合体.pdf
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高淳区)
高淳生态环境局 2023-09-15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 (略) 玄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对南京运 (略) 汽车用内饰隔音隔热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高)建〔2023〕47号

2023.9.15

2

(略) 高淳区尽 (略) 养老护理服务综合体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高)建〔2023〕48号

2023.9.15


1




宁环(高)建〔2023〕47号南京运 (略) 汽车用内饰隔音隔热材料生产项目.pdf
宁环(高)建〔2023〕 (略) 高淳区尽 (略) 养老护理服务综合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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