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乐能电力有限公司增产500M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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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乐能电力有限公司增产500M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1日我 (略) (略) 增产500M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主要审批意见及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3-*(行政审批局号码)

传真:0513-*

通讯地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伦路80号政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1

增产500M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

(略)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悦路1号

(略) (略)

江苏千陌 (略)

项目总投资454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在苏锡通园区海悦 (略) (略) 厂区内实施。项目采用焊接、层压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在生产车间引进一条生产线,通过外购电池片、背板、EVA、硅胶、铝边框等主要原辅材料,以及配置串焊机、层压机、划片机、测试仪等90台生产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增产500MW光伏组件的生产能力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控制管理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污水接管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标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和控制管理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报告表》要求,本项目划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单片焊接、串联焊接、叠焊、层压、固化、*醇清洗、装接线盒、补胶、灌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含锡及其化合物)、实验室废气二*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项目边界不得产生异味。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场地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同时应按照《关 (略)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进行危废的暂存和处理。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

7、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1日我 (略) (略) 增产500M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主要审批意见及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3-*(行政审批局号码)

传真:0513-*

通讯地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伦路80号政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1

增产500M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

(略)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悦路1号

(略) (略)

江苏千陌 (略)

项目总投资454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在苏锡通园区海悦 (略) (略) 厂区内实施。项目采用焊接、层压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在生产车间引进一条生产线,通过外购电池片、背板、EVA、硅胶、铝边框等主要原辅材料,以及配置串焊机、层压机、划片机、测试仪等90台生产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增产500MW光伏组件的生产能力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控制管理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污水接管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标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和控制管理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报告表》要求,本项目划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单片焊接、串联焊接、叠焊、层压、固化、*醇清洗、装接线盒、补胶、灌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含锡及其化合物)、实验室废气二*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项目边界不得产生异味。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场地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同时应按照《关 (略)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进行危废的暂存和处理。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

7、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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