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壶关县辰燕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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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壶关县辰燕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

通讯地址: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承诺文件

1

年产4000吨生物质颗粒

壶关县辰 (略)

壶关县龙泉镇小山南村南80米

山西 (略)

该项 (略) 壶关县龙泉镇小山南村南80m,租用壶关 (略) 部分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4000吨生物质颗粒。

(一)废气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1)原料堆存及装卸扬尘

原料库进行全封闭,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处理;原料库进出口设自动门或推拉门,装卸料过程在封闭库内进行;厂区地面及道路进行水泥硬化处理,保持原料库周边整洁、干净。

(2)破碎工序、粉碎工序、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

在破碎机入料口及出料口、粉碎机入料口及出料口、颗粒机入料口、全封闭料仓入料口分别设置集尘罩,统一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长气防办〔2019〕9号)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以内的排放限值要求。

(3)皮带输送粉尘

皮带输送设备全部安装在全封闭车间内,采用轻钢结构对物料输送皮带进行全封闭处理,降低物料跌落高度;车间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处理,跌落物料要及时清扫。

(二)废水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厂内不设食堂和宿舍,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日常洗漱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粉碎机、颗粒机、除尘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源强在85~90dB(A)之间。降噪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

(四)固体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原料夹杂物、除尘灰、不成型小颗粒,危险废物包括设备检修等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

塑料、铁丝,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灰、不成型小颗粒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厂区设置1座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贮存和管理,交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分区防控措施

序号

场地

防渗分区

防渗技术要求

1

危险废物暂存间

重点防渗

采用抗渗混凝土+2mm厚高密度聚*烯+沥青涂层进行防渗处理,K≤10-10cm/s

2

生产车间、办公区

一般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K≤1×10-7cm/s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

通讯地址: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承诺文件

1

年产4000吨生物质颗粒

壶关县辰 (略)

壶关县龙泉镇小山南村南80米

山西 (略)

该项 (略) 壶关县龙泉镇小山南村南80m,租用壶关 (略) 部分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4000吨生物质颗粒。

(一)废气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1)原料堆存及装卸扬尘

原料库进行全封闭,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处理;原料库进出口设自动门或推拉门,装卸料过程在封闭库内进行;厂区地面及道路进行水泥硬化处理,保持原料库周边整洁、干净。

(2)破碎工序、粉碎工序、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

在破碎机入料口及出料口、粉碎机入料口及出料口、颗粒机入料口、全封闭料仓入料口分别设置集尘罩,统一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长气防办〔2019〕9号)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以内的排放限值要求。

(3)皮带输送粉尘

皮带输送设备全部安装在全封闭车间内,采用轻钢结构对物料输送皮带进行全封闭处理,降低物料跌落高度;车间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处理,跌落物料要及时清扫。

(二)废水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厂内不设食堂和宿舍,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日常洗漱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粉碎机、颗粒机、除尘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源强在85~90dB(A)之间。降噪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

(四)固体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原料夹杂物、除尘灰、不成型小颗粒,危险废物包括设备检修等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

塑料、铁丝,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灰、不成型小颗粒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厂区设置1座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贮存和管理,交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分区防控措施

序号

场地

防渗分区

防渗技术要求

1

危险废物暂存间

重点防渗

采用抗渗混凝土+2mm厚高密度聚*烯+沥青涂层进行防渗处理,K≤10-10cm/s

2

生产车间、办公区

一般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K≤1×10-7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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