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9月13日拟作出杏王输油管道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9月13日拟作出杏王输油管道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
杏王输油管道隐患治理项目 | (略) 安塞区、志丹县 | (略) 第一采油厂 | 中圣 (略) | 项 (略) (略) 安塞区、志丹县,建设内容:对杏河集中处理站-王窑集中处理站后段管线进行原路由更换,管道设计压力6.3Mpa.更换后新管线与旧管线走向一致。管道规格L245N-φ219×7,长度约38km,项目总投资 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96.7 万元,占总投资的4.03%。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 |
附件:
(略) 第一采油厂杏王输油管道隐患治理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长庆采油一厂杏王输油管道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5.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
杏王输油管道隐患治理项目 | (略) 安塞区、志丹县 | (略) 第一采油厂 | 中圣 (略) | 项 (略) (略) 安塞区、志丹县,建设内容:对杏河集中处理站-王窑集中处理站后段管线进行原路由更换,管道设计压力6.3Mpa.更换后新管线与旧管线走向一致。管道规格L245N-φ219×7,长度约38km,项目总投资 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96.7 万元,占总投资的4.03%。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 |
附件:
(略) 第一采油厂杏王输油管道隐患治理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长庆采油一厂杏王输油管道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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