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制拟审批公示23018长春市莱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达克罗生产线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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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9月13日-9月14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略) 莱 (略) 达克罗生产线扩建项目 | (略) 绿园区集义路888号 | (略) 莱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位于绿园区集义路888号,在现有1号厂房内扩建1条达克罗生产线;扩建后,年产汽车冲压件50万件/a、紧固件70万件/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新增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抛丸粉尘 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②涂覆工序有机废气 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杂质、废钢丸集中收集外售;不合格品重新回到涂覆工序进行涂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达克罗液残留物、废包装桶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9月13日-9月14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略) 莱 (略) 达克罗生产线扩建项目 | (略) 绿园区集义路888号 | (略) 莱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位于绿园区集义路888号,在现有1号厂房内扩建1条达克罗生产线;扩建后,年产汽车冲压件50万件/a、紧固件70万件/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新增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抛丸粉尘 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②涂覆工序有机废气 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杂质、废钢丸集中收集外售;不合格品重新回到涂覆工序进行涂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达克罗液残留物、废包装桶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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