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齐齐哈尔龙沙110千伏变电站移址新建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齐齐哈尔龙沙110千伏变电站移址新建输变电工程
关于对齐齐哈尔龙沙110千伏变电站移址新建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齐齐哈尔龙沙110千伏变电站移址新建输变电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5日我局拟对齐齐哈尔龙沙110千伏变电站移址新建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批复意见 |
1 | 齐齐哈尔龙沙110千伏变电站移址新建输变电工程 | 本项目 (略) (略) 龙沙区新立街与腾飞路(建设中路段)交叉口东200米处 | (略) (略) (略) | 盛创明(天津) (略) | 本项目为新建(迁建)项目。主体工程为新建110kV龙沙变电站1座,用地面积7093m2,围墙内用地面积6488m2。本期新增变电容量2×50MVA,电压等级110/35/10kV,采用全户内布置;110kV侧建设2个进出线间隔,35kV侧建设7个出线柜,10kV侧建设18个出线柜;同时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新建双回110kV输电线路路径长约2×0.2km。改造双回35kV输电线路路径长2×0.15km,共计新建0.7km,新建杆塔3基。。同时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7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42%。 | (1)环境空气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挖掘扬尘、建筑材料(白灰、水泥、砂子、石子、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和运输车辆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通过采取在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对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散状物料运输车辆应选用封闭式车厢,并避免装载过满;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等有效的防尘、降尘等措施。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较为明显,但随施工期结束自行消失,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运营期变电站采暖采用电采暖,为清洁能源,站内不设置食堂,无废气产生;输电线路营运期间不产生废气。 (2)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工人生活,可依托周边村庄现有旱厕。施工生产废水,施工场地附近拟采取措施为设置沉淀池,将清洗废水收集后,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值守人员、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静 (略) 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的机械噪声。施工期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存在保护点的区域避免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龙沙变厂界北侧、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龙沙变厂界东侧、南侧距道路边界50m内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道路边界50m外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输电线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品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物品集中 (略) 政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固体废弃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废变压油、废铅蓄电池和生活垃圾。废变压油(危废代码900-220-08),变电站内建设一座事故排油池容积为30m3,有效容积27m3满足单台主变最大100%油量。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废油可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中统一收集,事故废油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铅蓄电池(危废代码900-052-31),蓄电池一般10年更换一次,更换的废蓄电池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处理,不在变电站内暂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卫生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5)辐射环境 (略) 皓谨嘉实 (略) 2023年6月4日的检测报告,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拟建变电站选址四侧及输电线路沿线各监测点位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频率50Hz,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运营期本项目变电站电磁环境通过采取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选用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等措施,通过类比分析可知,本工程龙沙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后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运营期输电线路电磁环境,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根据预测结果所述,本项目110kV双回路架空线路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符合建设环境保护需求。 (6)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站内设置事故油坑和总事故油池均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结构,满足防渗漏要求,事故油池基础采用C30防渗混凝土结构,外壁为砖混结构水泥砂浆抹面,内为不锈钢衬层,中间为防渗混凝土填缝,加盖油池盖板。事故池防渗系数≤10-10cm/s。 (7)生态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据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均无有价值文物,占地红线均避开了矿藏。本项目评价区范围内植物主要为农作物和杂草,评价区域内无珍稀濒危保护植物物种,无名木古树。项目建设区域及周围无大型兽类,未发现当地分布的保护动物,也无珍稀濒危动物。经现场踏勘,龙沙110千伏变电站变围墙外500m范围内、输电线路沿线两侧300m范围内无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永久占地(7265m2)和临时占地(6208m2)。永久占地主要是变电站和线路塔基等永久性建构筑物占地,永久性建构筑物均在本项目征地范围内建设。临时地主要包括施工生产生活区、牵张场、施工便道等施工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建设用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扰动区域恢复原地貌,临时占地恢复其原有的用地性质;施工前将采取表土剥离措施,待工程施工结束后,采取表土回覆、土地平整措施等工程措施,并进行绿化养护,以维护施工影响范围内生态区域生态功能的稳定性。本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塔基开挖阶段,影响因素主要为地表土壤结构,主要为塔基开挖过程中将开挖出的余土就近堆,开挖面形成地表裸露,施工结束后回填采用原土分层夯实,将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单位在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后,可将生态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将逐渐消除。项目对植被、动物、水土流失、景观风貌等影响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在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地区的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土地平整后回覆表土,改善施工迹地的理化性质,土地平整后,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对以上区域采取撒播草籽的植被恢复措施,植被种类选取当地土著物种,根据当地水源条件,加强后期的灌溉与维护工作,保障恢复效果。 (8)环境风险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隐患为变压器事故下引起火灾或变压器油泄漏,变压器短路故障、绝缘损坏等引起火灾,若处理不当将对周边环境和公众造成影响。为预防变压器火灾事故风险的发生,在设计阶段应合理布局,所有建构筑物之间或与配电装置区之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发生火灾时相互影响。变电站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无废变压器油产生。在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会有部分变压器油流入事故油坑,经管道进入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和总事故油池均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结构,满足防渗漏要求。事故油池容积30m3,满足事故状态下废变压器油的收集。废变压器油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理。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将严格按照行 (略) 制定的《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要求并执行相应措施,以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营运期间,变电站和输电线路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风险属于低风险。 | 否 | 同意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5日我局拟对齐齐哈尔龙沙110千伏变电站移址新建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批复意见 |
1 | 齐齐哈尔龙沙110千伏变电站移址新建输变电工程 | 本项目 (略) (略) 龙沙区新立街与腾飞路(建设中路段)交叉口东200米处 | (略) (略) (略) | 盛创明(天津) (略) | 本项目为新建(迁建)项目。主体工程为新建110kV龙沙变电站1座,用地面积7093m2,围墙内用地面积6488m2。本期新增变电容量2×50MVA,电压等级110/35/10kV,采用全户内布置;110kV侧建设2个进出线间隔,35kV侧建设7个出线柜,10kV侧建设18个出线柜;同时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新建双回110kV输电线路路径长约2×0.2km。改造双回35kV输电线路路径长2×0.15km,共计新建0.7km,新建杆塔3基。。同时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7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42%。 | (1)环境空气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挖掘扬尘、建筑材料(白灰、水泥、砂子、石子、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和运输车辆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通过采取在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对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散状物料运输车辆应选用封闭式车厢,并避免装载过满;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等有效的防尘、降尘等措施。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较为明显,但随施工期结束自行消失,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运营期变电站采暖采用电采暖,为清洁能源,站内不设置食堂,无废气产生;输电线路营运期间不产生废气。 (2)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工人生活,可依托周边村庄现有旱厕。施工生产废水,施工场地附近拟采取措施为设置沉淀池,将清洗废水收集后,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值守人员、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静 (略) 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的机械噪声。施工期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存在保护点的区域避免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龙沙变厂界北侧、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龙沙变厂界东侧、南侧距道路边界50m内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道路边界50m外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输电线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品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物品集中 (略) 政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固体废弃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废变压油、废铅蓄电池和生活垃圾。废变压油(危废代码900-220-08),变电站内建设一座事故排油池容积为30m3,有效容积27m3满足单台主变最大100%油量。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废油可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中统一收集,事故废油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铅蓄电池(危废代码900-052-31),蓄电池一般10年更换一次,更换的废蓄电池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处理,不在变电站内暂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卫生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5)辐射环境 (略) 皓谨嘉实 (略) 2023年6月4日的检测报告,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拟建变电站选址四侧及输电线路沿线各监测点位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频率50Hz,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运营期本项目变电站电磁环境通过采取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选用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等措施,通过类比分析可知,本工程龙沙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后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运营期输电线路电磁环境,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根据预测结果所述,本项目110kV双回路架空线路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符合建设环境保护需求。 (6)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站内设置事故油坑和总事故油池均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结构,满足防渗漏要求,事故油池基础采用C30防渗混凝土结构,外壁为砖混结构水泥砂浆抹面,内为不锈钢衬层,中间为防渗混凝土填缝,加盖油池盖板。事故池防渗系数≤10-10cm/s。 (7)生态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据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均无有价值文物,占地红线均避开了矿藏。本项目评价区范围内植物主要为农作物和杂草,评价区域内无珍稀濒危保护植物物种,无名木古树。项目建设区域及周围无大型兽类,未发现当地分布的保护动物,也无珍稀濒危动物。经现场踏勘,龙沙110千伏变电站变围墙外500m范围内、输电线路沿线两侧300m范围内无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永久占地(7265m2)和临时占地(6208m2)。永久占地主要是变电站和线路塔基等永久性建构筑物占地,永久性建构筑物均在本项目征地范围内建设。临时地主要包括施工生产生活区、牵张场、施工便道等施工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建设用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扰动区域恢复原地貌,临时占地恢复其原有的用地性质;施工前将采取表土剥离措施,待工程施工结束后,采取表土回覆、土地平整措施等工程措施,并进行绿化养护,以维护施工影响范围内生态区域生态功能的稳定性。本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塔基开挖阶段,影响因素主要为地表土壤结构,主要为塔基开挖过程中将开挖出的余土就近堆,开挖面形成地表裸露,施工结束后回填采用原土分层夯实,将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单位在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后,可将生态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将逐渐消除。项目对植被、动物、水土流失、景观风貌等影响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在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地区的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土地平整后回覆表土,改善施工迹地的理化性质,土地平整后,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对以上区域采取撒播草籽的植被恢复措施,植被种类选取当地土著物种,根据当地水源条件,加强后期的灌溉与维护工作,保障恢复效果。 (8)环境风险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隐患为变压器事故下引起火灾或变压器油泄漏,变压器短路故障、绝缘损坏等引起火灾,若处理不当将对周边环境和公众造成影响。为预防变压器火灾事故风险的发生,在设计阶段应合理布局,所有建构筑物之间或与配电装置区之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发生火灾时相互影响。变电站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无废变压器油产生。在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会有部分变压器油流入事故油坑,经管道进入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和总事故油池均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结构,满足防渗漏要求。事故油池容积30m3,满足事故状态下废变压器油的收集。废变压器油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理。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将严格按照行 (略) 制定的《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要求并执行相应措施,以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营运期间,变电站和输电线路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风险属于低风险。 | 否 | 同意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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