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9月14日拟作出新民市旺新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9月14日拟作出新民市旺新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9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旺新污水处理厂项目 | (略) 张屯镇偏堡子村 | (略) (略) | 沈阳 (略) | 项 (略) (略) 张家屯镇偏堡子村,东侧为鱼塘, (略) 旺新腌菜生产专业合作社,南侧及北侧均为耕地。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旺新腌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现有区域,对其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同时扩大污水收集处理范围,统一处理镇里酸菜企业产生的废水及偏堡子村生活污水。项目收水范围为张家屯镇现有15家酸菜企业废水(清洗加工废水,不包含腌制浓水)及偏堡子村生活污水,扩建后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600立方米/天。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泵房、RO反渗透装置、电子蒸发器以及入河排水管网等。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气浮+初沉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三级)+二沉池+清水池+砂滤+碳滤罐+RO反渗透装置+蒸发结晶”,污泥采用板框压滤机进行定期脱水(处理后污泥含水率≤80%)处理,处理后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以及《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标准后通过排污口排至五十家子支干(项目已取得《 (略) 新民生态环境分 (略) 旺新污水处理厂五十家子支干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批复文号:沈新环排字〔2023〕第2号),最终排入蒲河。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482.3万元。 | 批准 |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及公示的公众参与说明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 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等。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反冲洗废水、污泥压滤液、蒸发结晶冷凝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污水泵、污泥泵、风机等。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废包装材料、水质监测废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废试剂、废填料、污泥、废RO防渗透膜、结晶盐和生活垃圾。 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废气 项目各污水池、污泥池均为地下结构并加盖封闭,污泥脱水间为单独全封闭间,废气经负压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根据“报告书”,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表4标准要求。 项目(包括施工期)所使用(包括协议和租用)柴油货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并遵守低排放区要求;建立车辆出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台账,加强保养,达标排放;场所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应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并悬挂号牌或机身明显处喷码。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反冲洗废水、污泥压滤液、蒸发结晶冷凝水、员工生活污水经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污口排至五十家子支干,最终排入蒲河。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要求;氯化物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直排标准要求。项目在生产废水进水口及排放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进水口监测因子为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口监测因子为流量、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酸菜企业产生的污水及偏堡子村生活污水由张家屯镇政府组织的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至本项目(进场需提供水质监测报告,确保进水水质满足本项目进管要求),运输过程采用GPS专用运输车辆,并记录转运联单及相应管理台账。 3.噪声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处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水质监测废液、废包装材料(沾染化学药品)、废机油、废试剂、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填料、污泥、栅渣、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药品)、废RO防渗透膜、结晶盐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污水处理池(地下)、事故池、连接管道、药品间、危废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综合处理间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了防渗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9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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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旺新污水处理厂项目 | (略) 张屯镇偏堡子村 | (略) (略) | 沈阳 (略) | 项 (略) (略) 张家屯镇偏堡子村,东侧为鱼塘, (略) 旺新腌菜生产专业合作社,南侧及北侧均为耕地。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旺新腌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现有区域,对其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同时扩大污水收集处理范围,统一处理镇里酸菜企业产生的废水及偏堡子村生活污水。项目收水范围为张家屯镇现有15家酸菜企业废水(清洗加工废水,不包含腌制浓水)及偏堡子村生活污水,扩建后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600立方米/天。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泵房、RO反渗透装置、电子蒸发器以及入河排水管网等。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气浮+初沉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三级)+二沉池+清水池+砂滤+碳滤罐+RO反渗透装置+蒸发结晶”,污泥采用板框压滤机进行定期脱水(处理后污泥含水率≤80%)处理,处理后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以及《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标准后通过排污口排至五十家子支干(项目已取得《 (略) 新民生态环境分 (略) 旺新污水处理厂五十家子支干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批复文号:沈新环排字〔2023〕第2号),最终排入蒲河。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482.3万元。 | 批准 |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及公示的公众参与说明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 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等。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反冲洗废水、污泥压滤液、蒸发结晶冷凝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污水泵、污泥泵、风机等。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废包装材料、水质监测废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废试剂、废填料、污泥、废RO防渗透膜、结晶盐和生活垃圾。 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废气 项目各污水池、污泥池均为地下结构并加盖封闭,污泥脱水间为单独全封闭间,废气经负压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根据“报告书”,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表4标准要求。 项目(包括施工期)所使用(包括协议和租用)柴油货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并遵守低排放区要求;建立车辆出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台账,加强保养,达标排放;场所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应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并悬挂号牌或机身明显处喷码。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反冲洗废水、污泥压滤液、蒸发结晶冷凝水、员工生活污水经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污口排至五十家子支干,最终排入蒲河。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要求;氯化物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直排标准要求。项目在生产废水进水口及排放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进水口监测因子为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口监测因子为流量、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酸菜企业产生的污水及偏堡子村生活污水由张家屯镇政府组织的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至本项目(进场需提供水质监测报告,确保进水水质满足本项目进管要求),运输过程采用GPS专用运输车辆,并记录转运联单及相应管理台账。 3.噪声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处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水质监测废液、废包装材料(沾染化学药品)、废机油、废试剂、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填料、污泥、栅渣、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药品)、废RO防渗透膜、结晶盐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污水处理池(地下)、事故池、连接管道、药品间、危废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综合处理间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了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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